履職不力、作風漂浮、漠視群眾利益、對待群眾態度惡劣……成都通報5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記者從市紀委獲悉,近日,成都市紀委通報5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1、新都區石板灘鎮農發辦原主任周洋金履職不力問題。

2011年至2014年,周洋金在審核5家合作社申報的土地流轉、蔬菜基地建設等農業補貼項目時,未按規定對申報土地流轉面積進行實地測量,僅採用目測方式予以認定,導致國家惠農補貼被騙取137.68萬元。2018年3月9日、2019年1月3日,周洋金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置。造成的137.68萬元經濟損失已全部追回。

2、郫都區環保局監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黎宗華工作作風漂浮問題。

2018年3月23日,郫都區唐昌汙水處理廠發現進水濃度超標後,以電話形式向區環保局執法大隊報告。黎宗華作為區環保局監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唐昌片區環保執法負責人,責任意識淡薄、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在接到報告後,未將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汙染問題情況及時上報,也未採取有效措施持續跟蹤進水數據,汙染源監督排查流於形式,工作失職失責,導致環保違法行為未得到及時發現和糾正,造成環境汙染和不良影響。2018年10月,黎宗華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邛崍市桑園鎮向陽村村委會主任李飛漠視群眾利益問題。

2018年2月初,群眾胡某聯繫向陽村,希望從紅旗水庫放水灌溉其柑橘果園。因工作中的矛盾,李飛置胡某的訴求於不顧,不願單獨為胡某開展溝渠清淤及放水工作,遲遲未安排人員開展相關工作。直到2018年2月底,在村支部書記的協調下,李飛才幫助協調到灌溉用水。李飛對群眾生產中應解決的問題未及時解決,漠視群眾訴求、刁難群眾,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6月,李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崇州市白頭鎮高筧村村委便民服務員馮仲全履職不到位問題。

2017年,高筧村村民委員會舉行換屆選舉,按照選舉辦法要求,候選人必須在3年內未受任何刑事處罰、且未出現過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時任選舉委員會成員馮仲全具體負責候選人資格的審查登記工作,但其對工作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沒有認真審核候選人資格,未發現李某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處罰款的情況,導致不符合候選人條件的李某被確定為候選人並當選村委會委員,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2月,馮仲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某被責令辭職。

5、金堂縣趙家鎮天星洞村黨總支書記王長興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問題。

2018年4月3日,王長興從金堂縣信訪局將上訪人員柯某接回家後,在為其辦理住房問題過程中,態度十分生硬,並用極其惡劣的語言辱罵柯某。王長興作為天星洞村黨總支書記,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工作方式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王長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成都晚報-成都發布記者:白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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