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與企業簽訂了三方協議,一月後又考上了選調生,怎麼辦?

高山流水84984947


1你選擇去企業。那麼在選調生方面,你可以跟當地組織部門進行溝通,我記得如果不去可能需要寫一個證明。表示你自願放棄接下來的考試和選調生崗位。然後給他們送過去,應該就行了。

2你選擇選調生。那麼在企業那裡,你可以先跟學校招生就業處的老師進行諮詢,看看你們學校撤回三方的具體流程,同時你在簽訂三方的時候有沒有違約的處罰條款,我記得我上學那會有些企業為了不讓學生隨便違約,有時會有違約金,這個不行你就要交錢了。畢竟簽定了合同。具體的你可以跟招生就業處的老師聯繫一下,因為學校不同,時間也比較長了,我不好瞎說,再誤導你。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可以幫助到你。如果還有什麼想要交流,請在下方評論留言。

謝謝。


我是小號行不


如果你想去當選調生,那麼可以毀約,很多高校是允許學生毀一次三方協議的;如果你喜歡企業的工作,那麼就可以放棄選調生。但是有一點要注意,三方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可能有一些賠償性的條款,切勿隨意毀約。


1.三方協議是企業、求職者和學校之間關於初步就業意向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三方協議非常重要。

三方協議一般是應屆生確定基本求職意向以後,與學校和企業簽訂的初步協議,求職者簽字、企業蓋章、學校蓋章之後,協議就生效,求職者便與企業定下了畢業後在規定時間內前去就職的承諾。

2.現在多數高校是允許學生毀約的,但是隻能毀一次

畢業生求職時經常會拿到多個單位發出的offer,但是多數企業在確定招聘結果後便會要求畢業生在一週內簽訂三方協議,確保畢業生順利畢業後到該單位就職。

但是由於畢業生求職時可能會同時中意多個單位,所以很多學校是允許畢業生毀約一次的,尤其是針對以下情況:

一是考上公務員的;

二是考上事業單位的;

三是考上教師編的;

四是拿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戶口的。

所以,題主是考上事業編的,所以毀約的話學校相對會比較支持,不太會阻攔。


3.很多三方協議是具有賠償性條款的,要是毀約一定要看清楚所有的條款

既然上面說了三方協議是企業為了保證畢業生履行自己的求職承諾,那麼多數企業便會在三方協議中約定一些毀約後的賠償條款,多數是賠付一定的款項。

二是毀約時一定要注意時間差,毀約需要走流程,也就是需要一定的時間,也可能會出現一定的情況,比如你這邊三方協議沒有完全廢除的情況下,另一個單位便要求你儘快去簽訂新的三方協議。一旦溝通不好,可能兩個工作機會都失去。


三方協議遵守情況也是一個人注重誠信的表現之一,所以不要輕易解約。

所以,如果你在求職過程中已經確定A意向並簽了三方協議,但是又想去B企業工作,那麼你首先要問一下學校負責就業的老師,諮詢學校是否允許解約,然後去看一下三方協議中寫明的違約條款看是否毀約需要一定的賠償,然後及時去溝通要A企業和B企業,做好時間上的協調。

求職不易,祝願所有求職者都順利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


考研東住佛小仙女


大學畢業生簽訂了三方協議,就算是確定就業了,按規定一般來講,是不允許反悔,違反合同規定,也不允許參與公務員考試、事業人員招考,以及其他國有企業招考。但實際上,即使簽訂三方協議,大多數人還是在找其他就業渠道,包括參加招聘和招考,尤其是公務員考試和事業單位考試,通過考試後,違反三方協議的也不在少數。

通常情況下,如果不想履行三方協議,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給予賠償。企業在簽訂三方協議時,為了避免因違反合同規定,給企業招聘用人造成麻煩的,都約定有違規賠償條款,只要按條款規定,協商做出經濟賠償後,就可以恢復自由身,參加其他招考和就業。

另一種方式,也是最為常用的更人性化的,就是由學校出面,和企業協商,廢止三方協議。也可以由學生本人與學校、企業進行溝通協商,學校會配合,企業也不會故意為難,通常都能協商成功,可以零成本毀約。


真寧腔調


這個好辦。

很多畢業生畢業後都會體制內體制外都找工作。

手裡offer都不止一個。

喜歡哪個工作和行業,必然會放棄另外一個。

簽訂了三方的工作,又想換成其他工作。就涉及到如何解約的事情。

1.公司制度健全,一定有系統流程,雖然公司人事一定會說,按照合同辦事,那麼合同裡面一定會有違約金一事情,就是受聘方如果在合同期內違約,聘方有權索賠違約金。但是凡是都有一個商議,既然是學生,又還沒入職,建議好說好騷。你的流失只不過增加了浪費了招聘成本,但是沒給公司帶來啥損失。完全可以化解上交違約金的事情。注意談話語氣和態度。合同是死的,談話人與被談話人的處理方式是活絡的。

2. 萬一碰到就是按照合同辦事來拿你違約說事,那麼實在無法溝通情況下,也的確是嚴格按照合同辦事,建議你就準備好違約金,違約金也可以商量具體金額,在你承受範圍,公司也接受範圍。

以上兩個建議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也是基於我曾經作為甲方找乙方談合同的做法。

關於"考研,英語,就業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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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的教育日記


簽訂協議的內容可以有一條:如果考上公務員,可以不履行協議。我的兒子就是這樣的,當時他先被某國企和錄取,簽了協議,協議最後有一條就是這樣定的,他順利考上公務員,那個協議就可以自動作廢了。


千轉百回還是你


違約,去上選調生。

這個沒辦法


談笑閣


這個主要是看你自己的想法,二者取其一,其他的都是程序上的辦理,一般這種情況企業也不會扣除違約金的


研途小貼士


我認為,認真分析一下,一是找出它們二者的利弊,二是那個更適合你,這屬於職業衝突,二選一就行了,我是學心理學的,給你的健意。


用戶7637379609112


毀約改派,上報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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