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謙」不是好老師

「于谦」不是好老师

這裡是 河馬星空 第 86 篇文章

上個星期于謙老師的電影《老師·好》全國上映。電影的投資公司自己辦的影評平臺上,電影打分9.4。而在第三方影評網站豆瓣上,這部電影截止到作者截稿時的評分是7.0。我不想討論電影拍攝和于謙老師的演繹水平。我想聊一聊這部電影的價值觀。

「于谦」不是好老师

《老師·好》的基本劇情是,1985年的南宿一中三班新來的班主任苗老師一出場就給了學生們一個下馬威。他粗暴地直接抹掉女同學的口紅,禁止女生燙髮,抓到抽菸的學生娃站了一整天,沒收了“武俠迷”的所有小說,把叛逆學生趕出教室,狠批晚自習遲到的學生,而學生之所以遲到,只是因為幫助苗老師找回丟失的自行車。

著名微信公眾號「洞見」也承認,苗老師就是我們年少的時候最討厭的那種老師。

電影的後半段來了一次反轉。苗老師去派出所撈出家境貧寒而倒賣商品的學生,拿出工資救助需要做手術的學生,從街頭霸王小混混手裡搶回自己的學生,給學習困難學生義務補課。

最後,這些問題少年們在苗老師的幫助下,成了積極陽光的有志青年。

我第一奇怪的是這樣的電影竟然沒有忍耐住教師節檔期再上映。我第二奇怪的是,這樣扭曲的價值觀也能獲得高分評價。影評中不少人說,「被這樣的老師批評過才算幸福」,更有甚者,說出「管你最狠的那個人愛你最深」。公眾號「洞見」竟然呼籲老師採取體罰的方式。

01

《老師·好》的扭曲價值觀

高中畢業之前,絕大部分學生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在生活和學習中出現的情況,只能叫困難,而不能粗暴地認定為“犯錯誤”。因為未成年人,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們,身體和心理都面臨著成長中不可避免的矛盾,他們需要的是幫助,而不是簡單的否定。

苗老師把一切努力奮鬥的目標都聚焦在學習成績上,這首先就是教育思想的倒退。退一萬步講,即便我們要追求學習成績的提升,苗老師的行為也不會有積極意義。學生遇到困難,無非是家庭貧困導致的自卑或者學習時間被佔用、學習方法不佳或者基礎薄弱導致的學習障礙、個人定位不清或者青春期情緒導致的交友問題、親子關係障礙導致的性格問題等等,這些都是生活中瑣碎的情緒衝突,都迫切需要成年人,尤其是師長的包容和引導。

孩子和成年人的最大區別,不是身體上的身高和體重,而是內心的建構程度。成年人習以為常的一切規範、習慣、經驗都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未成年階段逐漸被建構起來的東西。在從無到有的建構過程中,內心產生矛盾,出現不確定性,對規則意識產生疑問和反覆,對自身的定位模糊,對自己於他人和社會的關係與邊界沒有清晰認識……這些就是在所難免的正常現象,是成長的階段。

這就是苗老師們的第一個錯誤:沒有認識到孩子發展的階段性。

你今天怎樣對待這個孩子,他明天就會怎樣對待社會。

即便苗老師發心於良好的願望,希望用鐵腕的管理規範學生的行為,但是苗老師和學校傳達出的價值觀,同樣也作用在了學生心裡。你不知道還有什麼解決方法的時候,你希望實現你心目中最為正確的目標的時候,就可以採取暴力、體罰、人格侮辱、身體侵犯的方式來實現。你所教育的學生,不會習得這樣的經驗嗎?他的人生還有漫長的歲月,習得這種經驗的孩子,要用怎樣的態度和方法對待未來遭遇的問題呢?

所以,如同苗老師的教育者們的邏輯充斥著矛盾。他們不希望學生和社會混子相處,怕他們吸收了對方的習氣。拉回學校後,苗老師們卻用著同樣不人道的習氣影響著學生。

這是苗老師們的第二個錯誤:沒有認識到孩子的吸收性特質。

所以這部電影中的苗老師,即便暫時戰勝了些許問題,那也不是教育的勝利,而是威權的勝利。

02

學校不是法外之地

這個社會上的一切法律法規,都同樣適用於學校。

如果我們承認人人生來平等,老師和學生就必須平等。如果我們捍衛人的身體和精神的基本尊嚴不容侵犯,就應該捍衛學生在學校裡不被侵犯。如果我們希望孩子成為一個有獨立人格和自尊的人,就不要把他送到學校後對老師說:「要打要罵聽您的。」

在網上簡單一搜索,可以看到大量的文章呼籲中國能有一部法律保護老師對學生懲罰的權利。不少文章以發達國家的做法為例子,試圖證明老師在學校裡對學生體罰是先進的教育方式。其中有一處細節被渲染的特別詳細:

2002年韓國教育部頒發法規《教育處罰法》,規定教師可以用長度不超過100釐米,厚度不超過1釐米的木棍打學生……規定男生只能打臀部,女生只能打大腿,次數以不能留下傷痕為準。

換一個搜索引擎,搜索之後多翻幾頁,這樣的信息比比皆是,但是細節有了出入:

韓國教育處罰法規定,處罰學生所有的木棍長度不能超過50釐米,直徑不超過1釐米,打擊部位只能是小腿,一次不能超過6下。

你看,到底多長的木棍才合法呢?本著謹慎的目的,我仔細查詢了資料。

韓國法律文件官方發佈網站 https://elaw.klri.re.kr/eng_service/main.do 上,查詢和教育、學校、懲罰有關的法律文件,完全找不到上述所謂《教育處罰法》的內容。相反,很容易找到韓國教育部發布的《防止校園暴力法案》。

既然沒有這樣的法律,為什麼中文搜索引擎上充滿了這個例子呢?

我利用谷歌搜索工具,限定文章出現的日期,發現所謂韓國教育處罰法的內容,在2009年8月之前完全不見於網絡。這些信息最早的出現時間是2009年8月25日。最早的出處是中央電視臺的一個新聞討論頁面,上面引用了同一天《中國青年報》上作者署名為瞿玉傑的文章《對不起,我還是不敢批評學生》。文章中提到:

韓國有《教育處罰法》,對違紀學生的處罰規定得非常明確,如女生打小腿5下,男生打小腿10下,並對處罰用具的材質和尺寸作出具體規定。這樣,讓師生都做到心中有數,對教師和學生來說都是一種保護。

你看,細節又不一樣。但就是這個不一樣的細節和沒有參考文獻的文章,成了之後大量以訛傳訛的信息源頭。為什麼2009年8月25日之後網絡上會開始大範圍杜撰所謂韓國《教育處罰法》呢?

因為就在時隔一個週末之前的2009年8月22日,我國教育部發布了《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這份文件的第十六條規定: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就是這個語焉不詳的「適當方式」讓老師們炸了鍋。什麼樣的方式才算適當?我對學生的批評和懲罰的法律邊界在哪裡?從這以後,社會上就經常有專家學者呼籲,中國什麼時候可以有授權教師處罰學生的立法。

但是,這樣的法不能立,也不該立。

世界終止兒童體罰組織是一項全球範圍的倡議活動,目的是徹底消除全球範圍內對兒童的體罰和精神侮辱。該組織在2015年發佈的一份報告中提出,韓國法律中還存在一條「教師可以對學生採取規範行為」,使得韓國部分地區的部分學校還存在少量的體罰行為。報告中提到,包括首爾在內的韓國大城市已經立法完全禁止學校體罰學生。所謂的「採取規範行為」也必須被更加詳細地討論,直接體罰、間接體罰、侮辱性行為都要經過嚴格定義。

目前,歐盟國家全部立法,明確禁止了任何形式的兒童體罰和精神侮辱。無論教師有著什麼樣正當的教育和教學目的,你面對的都不是你的課堂的附庸,而是一個人格健全的人。你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受到民法和刑法的保護和限制。

尊重學生,是教育學生的前提。尊重學生是人類社會的文明趨勢。

03

體罰學生就是否認教育

教師和家長最繁重的工作,不是教一門課和餵養孩子,而是給下一代提供有益的教育。請注意,教育和教學是兩回事。教育的對象是人,是有生命力的可以自我發展的人。教育的一切活動,都必須圍繞著人的發展來開展。

也就是說,人本身就是教育的目的,成為一個更完善的人,這就是人的目的。君子不器。意思是說,人不應該成為工具,人不是任何其他目的的手段,人本身就是目的。

當然,沒有人能否認這項工作的困難。今天中國的學校教師,往往一個人教著好幾個班的學術課程,大部分教師還要身兼班主任和社會活動的職務,面對著幾十甚至上百個活躍的孩子,時常感到力不從心。

中國現在有兩億八千萬未成年人。這個數字超過世界上200個國家的人口。依靠老師狠一點、教訓嚴厲一點,不可能解決這個群體的人格發展問題。

我想,這麼大一個系統的發展,就和個人的發展一樣,遇到困難,先別急著迎頭猛進,而是應該回顧一下自己出發時的心境,找一找初心。教育的初心不是棍棒底下去高考,也不是整齊劃一學生頭。教育的初心可能是讓一個人發展成一個大寫的人。什麼叫大寫?什麼叫小寫呢?

《論語》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孔子周遊列國宣傳自己的道理,最窮困的時候流落到荒野,連續7天沒有飯吃,面黃肌瘦,人很憔悴。孔子的幾個弟子在屋外生火,用野菜做飯。孔子在屋裡彈琴。子貢和子路聽見琴聲覺得很奇怪,他們問:「老師都已經混到這步田地了,怎麼一點也不覺得窮困,反而有心思彈琴呢?」顏回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去請教孔子。孔子聽了之後說:「子貢和子路是細人」。

這個細人,就是狹窄的人格,小寫的人。孔子把弟子們叫來,對他們說:

「實現志向就叫通達,沒有志向才叫窮困。我現在追尋著自己的志向,怎麼能算窮困呢?」

把霜雪的到來當作喚醒松柏的奇蹟,把遭受厄運當作實現志向的過程,這就是君子,是大寫。

04

結語

回到《老師·好》這部電影。後半段苗老師的幫助行為,更多的不像是教師的教學和教育行為,而是家庭中的父親行為。這也是電影中的淚點和評分點所在之處。我們習慣把好老師類比為父母,把親近的學生叫入室弟子。我們在有意無意之間,混淆著教育的專業性和公共性與家庭倫理的私德之間的界限。

或許,「問題孩子」缺失的是一個負責任的父親,而不是一個代替父親的強悍教師。或許,擔驚受怕的教師缺失的是教育的志向,而不是保護自己的體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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