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刘道军在负责本校春、秋季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过程中,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21名寄宿学生违规领取补助金共计1.3万元。2017年12月,东阿县教育局将刘道军此行为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 | 聊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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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22:14:40 泰安市泰山區檢察院
2016年,刘道军在负责本校春、秋季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过程中,对上报的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21名寄宿学生违规领取补助金共计1.3万元。2017年12月,东阿县教育局将刘道军此行为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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