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齐鲁网聊城4月30日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4月30日,东阿县纪委对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刘集镇吕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委员李承义违规领取扶贫补贴问题

2015年至2016年,李承义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大棚扶贫补贴共计13380.95元,2018年巡察发现该问题后将该款项退还。刘集镇党委将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李承义开除党籍处分。

二、高集镇城建办主任杜廷辉扶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2年至2013年,高集镇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把关不力、审核不严,致使相关人员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35393.33元,高集镇城建办主任杜廷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高集镇党委给予杜廷辉党内警告处分。

三、鱼山镇林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常山违规领取扶贫补贴问题

2013年,鱼山镇林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常山,以致富带头人的身份参与了该村玫瑰、西红柿大棚种植项目,并于2015年11月领取扶贫资金19650元。该款项于2017年2月退回至鱼山镇三资管理平台。鱼山镇党委将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孙常山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此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要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一级压实一级,确保扶贫资金每一分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县纪委监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发力。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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