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情調解 彰顯司法情懷

溫情調解 彰顯司法情懷

為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努力實現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工作目標。嫩江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在接通當事人電話後,立即驅車90公里前往嫩江縣海江鎮加油站,並在海江法庭就地處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李某某與被告王某某系自由戀愛,於2000年登記結婚,婚後生育女兒王某某,現年十七週歲,系高二學生。原告認為被告有酗酒習慣,且生活懶散,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故訴至法院。

由於原告與被告均居住在海江鎮,且雙方均為加油站工人,出庭時間不便,嫩江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為方便當事人訴訟立即前往當地並積極開展調解工作。主審法官從子女成長的角度進行了耐心的調解,雙方亦認識到子女即將高考,應以子女的前途為重,夫妻雙方生活中沒有解不開的心結,共同生活了近20年的原告與被告流出了心酸的眼淚。最終,本案以原告撤回起訴結案。

嫩江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本著便民利民、彰顯司法情懷的宗旨,以實現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為工作目標,不斷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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