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警方拘留3名違反“禁鞭令”人員

清明節期間,京山市公安局新市派出所加大“禁鞭令”的宣傳、檢查、查處力度,相繼拘留處罰3名違反“禁鞭令”人員。


京山警方拘留3名違反“禁鞭令”人員


4月3日11:30分左右,60歲的牟女士與親屬到馬刨泉公墓祭祀已故親人過程中,在公墓入口前焚燒處燃放了一封鞭炮,被公墓工作人員發現並報警。該地點屬禁鞭區,經調查後,牟女士因違反“禁鞭令”受到2日拘留處罰。

4日下午,民警對重點場所、部位開展治安檢查時,在綠林路與輕機大道交匯處一民俗店內,發現並暫扣價值達5500元的煙花16箱、鞭炮12箱。經調查後,對禁鞭區內銷售、存儲煙花炮竹的店主高某(女,56歲)予以10日拘留處罰。


京山警方拘留3名違反“禁鞭令”人員


4月5日12時許,何某(男,46歲,雁門口鎮人)到馬刨泉公墓祭祀親人時,在停車場邊角燃放了一封鞭炮,被值守人員發現。經調查後,予以3日拘留處罰。(常詩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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