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封建農奴制度是歷史的選擇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六十週年,是值得紀念的日子。六十年前,民主改革解放了百萬農奴,實現了中國邊疆地區西藏的社會制度變革,標誌著延續了幾百年的封建農奴制度在西藏地區徹底消亡。那麼,西藏的封建農奴制度何以消亡於六十年前,且為絕大多數人民和國內外進步人士所認同,自然有其深刻的歷史原因。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喜悅的翻身農奴在拉加里莊園(1959年)。藍志貴 攝

一、封建農奴制度已走向末路並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和條件

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產生於十二世紀,十七世紀發展到鼎盛期,到二十世紀已經走向他的末路。民主改革前,西藏地方的一切權力和利益完全操控在官家、貴族和上層僧侶手中,基本上群眾毫無政治權利、經濟地位和人的自由。封建農奴制度所制定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是三大領主維護其利益和森嚴社會等級、壓迫廣大農奴、踐踏人權的重要工具。“法典”第七條把人嚴格地劃分為三等九級,“人分上中下三等,每一等人又分上中下三級。此上中下三等,系就其血統貴賤、職位高低而定”“法典”明確規定,金、銀、鐵匠,屠夫和乞丐等同,為最低賤的人。西藏婦女也被“法典”列為最低等級的人之中,尤其是處於社會底層的貧苦婦女更是如此。這種層級固化將廣大農奴和奴隸置於非人的境地,下等人再怎麼努力也難以逾越 “法典”所規定的界限。然而三大領主的利益在“法典”中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農奴如果“觸犯”了三大領主的利益,法典規定:“按其情節不同挖其眼睛,削其腿肉,割舌,截手,推墜懸巖,拋入水中,或殺戳之,懲戒將來,以儆效尤”。三大領主正是憑藉對農奴統治的絕對權力,設立監獄或私牢,濫用刑具,對農奴任施酷刑,農奴傷殘甚至死亡者屢見不鮮。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帶著鐐銬上街行乞謀生的“囚犯”(1956年)。陳宗烈 攝

三大領主佔有和壟斷著以土地、牧場為主的生產資料。據民主改革前統計,西藏約有330萬克(相當於畝)的土地,其中官家約佔有38.9%,寺院和上層僧侶佔36.8%,貴族佔有24%,邊遠地區的極少數自耕農僅佔有耕地的0.3%,大部分牧場也被牧主所控制。三大領主憑藉所控制的生產資料,與農奴建立起人身依附關係,對他們實行強制剝削和奴役。當時廣大農奴流傳著這樣的歌謠:“即使雪山變成酥油,也是被領主佔有;就是河水變成牛奶,我們也喝不上一口。”在土地佔有制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人身依附關係,受到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的強力保護。噶廈規定,農奴只能固定在所屬領主的莊園土地上,不得擅自離開,絕對禁止逃亡。三大領主依靠對土地的絕對佔有,掌握著農奴的生死婚嫁,農奴出生登記、死後銷名的控制權。考慮到勞動力短缺,領主一般只許農奴娶入,不許嫁出。領主還把農奴當作私有財產,隨意用於賭博、買賣、轉讓、贈送、抵債和交換。據20世紀50年代的社會歷史調查,1952—1955年,那曲宗桑雄阿巴部落有南木傑等5戶,其中有兩戶被送給哲蚌寺的韓東康村,有嘎央和塔渣等兩戶,被賣給哲蚌寺吉索打卡日。農奴和奴隸在毫無主觀意願的情況下被任意處置。

高利貸盤剝是三大領主對農奴經濟剝削的又一重要手段。根據1959年到1960年民主改革的統計,西藏共廢除高利貸1690萬克糧(1克約等於28市斤),1400多萬品藏銀(1品約合50兩藏銀)。如果以1958年西藏各地全年的糧食總產量1250萬克相比,歷年所累積的高利貸已經超過當年糧食的總產量,許多債務成為祖祖輩輩積累下來的子孫債,高利貸成了子子孫孫無法填滿的無底洞。

三大領主通過宗教對社會進行著嚴密的精神控制,用虛無縹緲的“極樂世界”和“來世幸福”控制農奴的精神,使其安於被奴役的命運。1940年前來主持十四世達賴坐床的民國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有深入的觀察,他在《奉使辦理藏事報告書》中寫到:“各級各等之人員,對於本身所屬階級視為前生命定,行之若素,即極下賤者,亦甘之若飴。”三大領主壟斷了精神文化生活,凡與三大領主的利益或觀念相違背的思想文化,均被視為異端邪說。近代著名藏族學者根頓群培因揭露僧人的腐敗與墮落,提倡藏傳佛教改革,為噶廈所不容,遭到囚禁和迫害,最後慘死在獄中。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揚眉吐氣——翻身農奴焚燒剝削契約(1959年)。陳宗烈 攝

二、社會進步的大趨勢不允許封建農奴制度再存活下去

封建農奴制度的存在,不僅嚴重阻礙著西藏社會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而且違背了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規律,封建農奴制度消亡已成為歷史的必然。

1949年10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為標誌,中國人民推翻了壓在頭上的“三座大山”,接著就對農業、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一個沒有剝削、沒有壓迫的新的社會制度逐步建立。鑑於中國社會發展的不平衡性,中央政府對處在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聚居區或生產力極端落後的地方實行了不同的政策。1954年,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的劉少奇在全國人大一屆一次會議上說:“現在還沒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數民族地區,今後也可以用某種和緩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後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在新疆,1953年徹底廢除了殘餘的封建農奴制(伯克制);在雲南,通過和平協商的辦法於1956年廢除了傈僳族、景頗族、佤族的家長奴隸制和永寧摩梭人的奴隸制,到1958年廢除了寧蒗小涼山彝族奴隸制和迪慶藏族地區的封建農奴制;1956年初至1957年底,四川的涼山彝族聚居區開展民主改革,徹底廢除了奴隸制度;1956年7月,四川的木里藏族自治縣開始進行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同時甘孜、阿壩藏族地區也陸續進行民主改革,廢除封建農奴制度。這些地區的改革反映了當時中國的民族地區變革舊制度、廢除封建農奴制和奴隸制的大趨勢。

縱觀世界,封建農奴制和奴隸制消亡已經歷了幾百年的歷史。上溯到18、19世紀,法國、英國、俄國、美國等國紛紛廢除封建農奴制和奴隸制。1789年,法國大革命埋葬了殘存的奴隸制;英國於1807年、1833年兩次頒佈法律,禁止販賣奴隸;1861年在俄國以自上而下的和平改革廢除了農奴制;美國的南北戰爭也是以廢除南方的奴隸制而宣告北方的勝利。對於嚴重阻礙生產力發展的封建農奴制,必須予以廢除,這是世界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1948年,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奴隸或奴役奴隸;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奴隸買賣,均應予以禁止。”1956年,聯合國專門制定通過了《廢止奴隸制、奴隸販賣及類似奴隸制的制度與習俗補充公約》,要求各締約國採取一切實際而必要的立法及其他措施,逐漸地和迅速地加以完全廢除。美國總統林肯曾說過:“凡是不給別人自由的人,他們自己就不應該得到自由,而且在公正的上帝統治下,他們也是不能夠長遠地保持住自由的。”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西藏翻身農奴的好榜樣——乃東縣結巴鄉“朗生互助組”(1963年)。陳宗烈攝

然而,六十年前的西藏,仍然延續著封建農奴制的統治。美國學者梅•戈爾斯坦曾認為,西藏的莊園結構和僱傭方式與中世紀的封建莊園一樣,農奴被束縛在莊園的耕地上,農奴依靠耕種農奴主的 “自營地”和“差地”而謀生。“農奴的基本職責是耕種領主的自營地,他們按照莊園領主指定的時間在自營地從事一切農業勞動,得不到報酬,一般情況下,在他們為領主勞作期間連食物也得不到。然而,莊園主要提供作物種籽,在多數情況下還要提供牲畜。”除為農奴主耕種外,“農奴還承擔別的勞役,如為領主修建房屋,幫領主運送收穫物,為領主拾柴等。在通常情況下,他們還必須繳納一定數量的物品。而且,有些農奴在童年時代就被挑選去服終生勞役,有的服兵役,有的出家當喇嘛或尼姑,有的充當領主的家奴。”“農奴是莊園制度和政教合一制度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正是這樣一種經濟剝削制度為西藏政教統治集團的長期存在和發展提供了保障,並且還在既不為農奴的生存承擔任何直接的日常負擔,也沒有必要承擔在某個勞務市場中爭奪勞動力的負擔的情況下,獲得耕種自己所擁有的自營地的勞動力。”然而,這些不事勞動的大農奴主們卻佔有大量財富,享受著“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優裕生活。 民主改革前,僅達賴家族在西藏就佔有27座莊園、30個牧場,擁有農牧奴6000多人,每年在農奴身上榨取的青稞33000多克(一克約等於28市斤),酥油2500多克(一克約等於28市斤),藏銀200多萬兩,牛羊300頭,氆氌175卷。1959年,十四世達賴本人手上有黃金16萬兩,白銀9500萬兩,珠寶玉器2萬多件,有各種綢緞、珍貴裘皮衣服1萬多件,其中價值數萬元的鑲有珍珠寶石的斗篷100多件。因此,以達賴為首的三大領主統治集團將封建農奴制度看作是“最美妙”的制度。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第一臺聯合收割機到拉薩(1955年)。藍志貴 攝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和平解放後西藏第一個大型電站納金電站建成典禮(1960年)。藍志貴 攝

三、人民群眾要求儘快廢除封建農奴制度、進行民主改革

六十年前的西藏封建農奴制度,不僅其自身失去了繼續存在的基礎,不容於當下社會進步的潮流,人民群眾及其一部分上層人士也希望廢除這種制度,進行民主改革。當時,西藏同時存在著共產黨領導的相關組織與噶廈、班禪堪布會議廳等兩種不同性質的權力結構,這種局面的產生,是中國社會發展不平衡性在邊疆民族地區的體現。然而,改革舊制度的內容已經寫入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條協議”裡。在執行 “十七條協議”的八年歲月裡,黨領導的人民解放軍及地方工作人員堅決維護和執行協議,挫敗了親帝分裂勢力的破壞;按照中央“進軍西藏,不吃地方”的要求,開荒生產,修築公路,千方百計籌措物資,儘可能不給地方增加負擔;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積極幫助西藏人民免費治病、辦學校、發放無息農業貸款、扶危濟困、促進生產;經過不懈努力,促成了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的成立,貫徹執行了“六年不改”的工作方針。通過艱苦工作和努力,黨及其領導下的人民解放軍贏得了上層愛國人士、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然而,封建農奴制度的維繫者極不情願執行協議,他們極力破壞社會進步和發展,阻撓人民群眾接近解放軍及其工作人員,百萬農奴仍然受控於三大領主的殘酷剝削和壓迫。

依據“十七條協議”,黨的最初工作重點是以上層統戰為主,影響群眾為輔。1952年之後,西藏工委陸續組織西藏地區的致敬團、國慶觀禮團、參觀團、青年參觀團、佛教代表團等幾十個團體到內地參觀。各團成員親眼見到祖國的迅速發展,一部分愛國上層在思想深處發生了重大變化,逐步消除了對改革舊制度的顧慮。1955年10月,毛澤東在與西藏地區參觀團、西藏青年參觀團負責人等談話時聽取意見,曾任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大貴族噶雪•曲吉尼瑪說道:“關於改革,內地先進也是經過改革得來的,因此,我個人是沒有顧慮的”;時任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拉魯•次旺多吉說:“我的莊園每年收租子三四千克(約合十萬斤左右),我認為改革以後好”,“以往不瞭解,有些害怕。聽主席指示後,不怕了。今後一定要改革,不改革不能發展。”1955年,藏族頭人、察隅宗解放委員會副主任白瑪從內地參觀回來,宣佈對農奴實行星期日放假制度,並向群眾宣傳改革,表示首先從自己家裡的土地改起;管家南加將自己的土地除留自種地外,其餘全部分給農奴自種,並解放了農奴,讓他們自己去生活。據堆龍德慶縣旁村村民回憶:1956年,政府邀請西藏的莊園主到內地參觀,由於受到了教育和鼓勵,有一位名叫加察•格桑西熱的莊園主回來後,決定把土地分給農奴,並給他們自由。但是,他這樣的行為卻遭到頑固分子的不滿,揚言要殺掉他。

一部分上層人士在參觀學習中提高了思想覺悟,形成了擁護和支持改革的力量。大貴族宇拓家的五小姐桑林•次仁白珍,1952年為進藏解放軍教授藏語文,不畏反動上層分子的威脅和恫嚇,“堅信西藏人民總有一天能夠擺脫封建農奴制度的壓迫剝削,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建立一個人民群眾自己的政權。”在此基礎上,西藏工委組織各方面上層人士參加拉薩小學董事會、青年和婦女文化聯誼會等群眾組織。1956年,以大貴族出身的唐麥•貢覺白姆為團長的西藏婦女參觀團第一次到內地參觀,返藏後向拉薩郊區的農民講解民主改革能給人民帶來好處,影響西藏愛國青年聯誼會和愛國婦女聯誼會中許多成員嚮往改革。1957年9月,江孜發生頭人本根卻珠毒打農奴出身的旺欽平措事件,時任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阿沛•阿旺晉美聞聽此事非常氣憤,並明確地說:“西藏人民肯定要走社會主義道路,而且肯定要實行民主改革,這不僅是發展西藏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等事業和走向幸福的道路所需要的,而且也是人類向前發展的必然規律,是任何逆流都阻擋不住的。”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藏族女聯合機手。陳宗烈 攝

废除封建农奴制度是历史的选择

翻身農奴斟酒慶豐收。陳宗烈攝

1955年3月,中央撥款為西藏購買了170萬元的新式農具,無償提供給農牧民使用,但西藏地方政府官員和頭人以農民不願使用為藉口將幾萬件新式農具積壓在拉薩等地的倉庫裡;然而昌都解放委員會則很快把5.7萬件新式農具發到群眾手中並受到農牧民的歡迎。在共同的勞動和生活實踐中,群眾加深了對共產黨、解放軍的認識,體會到只有廢除封建農奴制度才能過上新生活。

通過比較,人民群眾日益覺醒,形成了一種要求改革的強大動力,並自覺地抵制封建農奴制度的剝削和壓迫。在三十九族地區,1954年和1957年,宗本兩次打算司法徵賦,廣大群眾都不予理睬,大部分愛國人士亦不同他們合作,反而支持群眾抗稅抗租。1956年,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後不久,朗宗和邊壩宗100多位農民自動開會,擁護民主改革。1956年7月25日,拉薩北部地區的農民給十四世達賴喇嘛呈遞一封按有65個手印的聯名信說:“我們都是種地的農民,比任何人都更焦急地盼望實行改革。”

民眾的覺醒和部分上層人士擁護改革形成了社會進步的潮流,封建農奴制度不可能再存活下去,儘管反動的上層集團為了永遠保持他們認為的“最美妙、最神聖”的農奴制,不惜以發動叛亂來阻擋進步的歷史潮流,但農奴制度的消亡,新制度替代舊制度已不可避免。

應該說,上述情況構成了封建農奴制度最終消亡的內外因素,推動了西藏民主改革的順利開展,以民主改革為標誌,西藏實現了重大的歷史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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