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規:憑空編造本金是違法的!借款必須實際交付本金!

法院新規:憑空編造本金是違法的!借款必須實際交付本金!

隨著現在對於套路貸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法院對於真實本金出借的情況,審查地越來越嚴格。


不管那個借貸案件,法官都會問清楚:原告被告怎麼認識的、出借資金的來源是怎麼來的、原告借給被告幹什麼的、真實金額是多少、怎麼支付的。


如果還有人憑空杜撰借條,沒有實際款項交付,是無法得到支持的。

比如:將分手費、青春損失費寫出借條;將保密費、封口費寫成借條;將應當支付的合夥經營保持寫成借條;將賭債寫成借條等等。

借條是表明借款關係的,欠條是表明欠款關係的。

如果是基於合法的法律關係,寫成的欠條,一定要寫明:欠款發生的真實原因、事情發生的前因後果等等。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的生活起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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