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是一個法盲,我想知道律師的具體作用是什麼?

略懂的小屁孩兒


律師,在很多人眼中覺得最大作用就是打官司。確實,訴訟業務對現在律師來說,比重是十分大,起碼佔了一半業務量。但是,隨著社會進步,律師價值更多體現在非訴訟領域裡,從收入來說,非訴訟業務律師費比訴訟業務律師費是呈幾何級別差距,好像同樣收費標準,一個律師一輩子接到標的額過億的案件可以說幾率和中彩票差不多,相反,非訴訟標的額,特別企業來說,最低起步也都是1000萬級別,更多就是5000萬至1億,甚至幾十億一百億項目也是常見(如ppp,房地產,半導體和汽車等行業),且非訴訟業務更多傾向商業談判,文書製作,項目論證和企業內部制度建設等層面,說白更多就是文書工作。俗語都說“生不入官門,死不進地獄”,無論老百姓還是企業,甚至政府機關,誰都不希望去打官司。去年黨中央都專門公開呼籲機關和企業儘可能配置法務或者法律顧問,這個也體現國家層面上對風險防範重視。且從法律風控角度來說,事前預防比事後挽救更重要,打官司恰恰就是屬於事後挽救層面,也預示著自己事前防範不到位。現在,無論國家機關還是企業,甚至個人都開始重視事前法律風險防範,看看現在正規企業,無論國企,民企還是外企,80%都配置法務人員或者有律所顧問單位。甚至部分知名外企更是在中國創下10年無任何訴訟記錄的成績。除了各個業務部門認真負責外,背後也有很多法務人員和律師為企業經營活動中商業風險預防作出辛勤工作。


Joe_Leung


到法院了,律師說和看守所裡邊的當事人說好,法院通知開庭後才見當事人,說如果現在見了,有了開庭時間就不見了,這都一個多月了,也沒有開庭時間,也沒有見當事人,作為家屬不能理解,律師不是應該經常幫忙看看當事人情況,並且我沒有很無理的要求律師一週見一次,18年12月份委託以來,到現在一共見了4次了,我不是很懂律師的辦案流程,有知情人希望討論一下。


略懂的小屁孩兒


在事實和法律面前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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