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能源車雙積分公佈。

4月9日,按照《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海關總署 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4號)要求,工信部官網將企業遞交的2018年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以下簡稱雙積分)執行情況年度報告進行公示。(詳情點擊此處)

2018年新能源車雙積分公佈。

此次主要公佈了112家境內車企以及29家進口車企的雙積分情況。總體來看,除了部分合資車企和尚未佈局新能源產品的造車企業以外,有接近60%的車企燃料消耗量能夠實現正積分。以境內的比亞迪為例,其乘用車產量達到了23.52萬輛,平均燃料消耗積分為1208.933,新能源汽車積分為494.702。

『秦Pro新能源』

2018年新能源車雙積分公佈。

據瞭解,燃料消耗量積分負積分未抵償企業將會受到暫停高油耗產品申報、暫停高油耗產品生產等處罰,新能源汽車積分負積分未抵償企業則會受到高油耗產品暫停生產等處罰。發展好的新能源車企可以通過出售積分賺錢,對新能源產品佈局較短缺的車企面臨的是花錢買積分以及燃油車停產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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