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外企在中國能按勞動法對待工人,反而國人開的很多工廠都做不到呢?

一彎明月Y


外企在中國開廠能夠按照勞動法對待員工,其實在我看來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們國家對外企投資開廠有非常嚴格的政策限制和規定,外企必須按照流程辦事,其中就包括勞動法裡面對員工的各項福利待遇,它不遵守就沒辦法在中國開廠。二是外企在管理員工上的理念很先進很人性化,注重法律規則和制度,在本國已經養成了遵紀守法的好習慣,所以在中國開廠也遵紀守法,所以對勞動法規定的員工待遇該給的就給。所以說外企在中國開廠能夠按照勞動法對待員工,一方面跟我們對待外企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有關,一方面跟外企的自律、守法有關。

但也並非是所有的外企都遵紀守法的,應該說早期的外企比較遵紀守法,現在的好多外企管理也已經變味兒了,對員工也沒有那樣完全的按照勞動法執行,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外企聘用的都是一些國內的管理人員在管公司,好多外企老闆不怎麼直接管公司,結果被一些管理人員給搞砸了,也就沒有那麼嚴格按照勞動法對待員工了。

但即便如此,相對於外企而言,我們國內的很多工廠在按照勞動法規定的待遇上面對待員工確實做的還不到位。我覺得主要的原因在於很多工廠老闆法律意識淡薄,不重視勞動法,自然對勞動法規定的員工待遇不重視。還有就是工廠老闆想要省錢,想要利益最大化,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從員工身上下手,所以自然不會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去對待員工。再一個就是我們的勞動部門人手和精力非常有限,工作量又大,而工廠又特別的多,所以在監督、檢查和執行勞動法的過程當中往往鞭長莫及、有心無力,使得工廠規避了很多的監管,所以工廠老闆也就膽子大起來了,也就覺得沒必要那麼嚴格的遵守勞動法高規格對待員工了。

總的來說吧,我覺得我們國內的工廠在按勞動法對待員工方面確實跟外企還有差距,應該向外企學習。其實也很簡單,只要工廠老闆能夠重視勞動法,就一定能夠按照勞動法對待員工。你說不是不是呢?


Sir聊HR


很多人都有疑惑,為什麼外企都有雙休?可以實行朝九晚六?還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每月10號之前就給員工支付上個月工資?年底還有年終雙薪、三薪,甚至全年發放近二十個月的薪資?

而很多國內企業卻只能實行996工作制,而且週末還可能要無償加班?有的連基本的社保都不買還要讓員工籤一個自願申請不買社保協議?還摳門到每月20號以後才發放上月工資?當效益不好的時候年終獎說沒就沒了?

以上種種差別確實令很多職場人困惑,但你們有沒有想過是什麼原因導致有如此大差別嗎?其實,無非就是以下四原因。

1、“不是猛龍不過江”,能把公司開到國外的公司往往就是實力雄厚的大公司,而在我國開設公司的外企就是這種有實力的大公司,我國的企業也一樣,只要把分公司開到國外的往往也是實力雄厚的,這就保證了這種公司的質量絕對不會低。

2、外企的利潤更高。外資企業一般都是研發、生產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產品,甚至很多都是技術壟斷的產品,並且,加上國內的勞動力成本相比很多發達國家更低,綜合以上兩因素,就保證了外企有更高的利潤,也就具備了實行優厚的薪資福利待遇的基礎。


3、囯家為了支持民族企業,往往對外企要求更嚴苛,而對民企相對寬鬆,目的就是保護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由於大多數民營企業存在基礎差、實力弱、資本不足、產品竟爭力偏低,利潤微薄等等不足,如果嚴格按照勞動法,那跟外資企業相比較是沒有任何竟爭力的,而且,那樣很可能就會倒下一大批國內企業,這是任何一個國家都不願看到的,所以就會對外企要求更嚴苛,而對國內企業就比較寬鬆,目的就是希望國內企業能夠快速發展起來。

4、國內企業的違法成本小,給了國內企業投機取巧的空間,而且國內也是人情社會,只要所犯下的不是什麼人命關天的大事,其餘絕大多數的違規都可以靠人情、靠公關等手段去擺平,所以很多國內企業是不怕違反勞動法的。而國外企業就不一樣,其在本國的違法成本相當高,特別是涉及人權、人身安全方面的違法,其處罰力度是相當高的,一些在國內不被認為是問題的問題,在國外一旦被起訴到法院,很可能需要動輒上億元的賠償,弄不好公司都會因此倒閉,法人也因此而坐牢,在這麼高的違法成本面前,外國企業是不敢幹違反勞動法的事情的,這也是外企與民企之間的一大區別。

以上四點就是外企能嚴格執行勞動法,而本國企業暫不能嚴格執行勞動法的核心原因。作為一名中國人,我們也希望國內企業越做越好,接著就有條件越做越規範,屆時,或許在民企工作的你我,也可以享受到在外企般的待遇,這是大家所期待的,希望那一天離我們不會遠!


設計製造迷


我之前在韓資企業工作過,而且就是從事的人力資源工作,我簡單說一下這個問題。

外企在中國相比起中國本土企業來說,的確更遵守勞動法一些,我想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違法成本太高,二是企業管理的確規範。

外資企業在中國的違法成本很高

外資企業,不管是哪個國家的,也不管規模如何,知名度如何,在中國違法相關法律的話,代價是十分巨大的。有人可能納悶,中國的法律對外資企業和中資企業的懲罰力度不是一樣的嗎,為什麼說外資企業違法成本大?最關鍵的原因在於違法事實的查處和處罰的執行方面,的確是有不同。


舉個簡單例子,一家外企,如果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可以肯定員工肯定會投訴到人社局,而中方企業不交社保,很多員工可能會選擇辭職而非投訴。被舉報的外企,人社局絕對會立刻前去查處,被舉報的中資企業,人社局什麼時候去查,很難說。另外,即便兩家企業都被查處了,外資企業絕對會按照法律規定一絲一毫不差的執行,而中資企業該大概率會被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罰酒三杯,下不為例。

外資企業到中國來,是為了合法的賺錢的,他們來之前一般會把各種法律研究明白,因為法律規定就是企業的經營成本,法律規定嚴格,企業成本必然增加。搞不清楚對方國家的法律就去開公司,不是傻子就是錢多。

同樣道理,中方企業到外國去,也是一樣的道理,最小的成本就是遵守法律辦事。

外資企業的管理相對規範一些

這裡不是崇洋媚外,但凡能到外國開公司的企業,必然是有一定的實力的,同樣規模來對比,來中國的外資企業管理上要規範很多。這裡注意,我說的是相同規模,不能拿一個小外企和中國的500強比。來中國的企業也是三六九等,有大有小,一家有實力的先行來到中國,然後就會吸引他們本國很多小公司前來做配套業務。


但是不得不承認,外資企業的管理上普遍要規範一些,各種制度、流程比較全面,而中國很多公司亂就亂在沒有制度和流程,遇事全憑個人經驗。管理規範的公司,他不僅僅是業務流程上,整個的管理理念和思想也會相對先進一些。而法律法規其實也是一種管理規範和管理理念,所以他們更能認可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


我想基於第一條所說,違法成本太高而言,中國的企業到外國去,肯定也是守法模範。但是在本國內,執行的明顯不好,即便一些在國內來說管理規範的公司,所以說,手法與否最大的考慮是成本問題。守法比違法的成本要低很多很多,這才是外資企業守法的主要原因。

另外,我想等中國企業在全球競爭力增強以後,自身真的強大起來了,那時候企業盈利已經不是問題,應該會重視員工訴求的,比如改善員工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福利待遇、尊重愛護員工,等等,但是現在競爭力普遍太弱,還有一段路要走(雖然很多國企是世界500強,但一般不是靠的技術)。


沂蒙小鄭


外企在中國按勞動法對待工人的原因:

1.猛龍不過江。

在中國的一畝三分地上,你不遵守勞動法虐待工人,小心造成惡劣影響,讓你生意玩完!韓日不都有先例嗎?

2.外來和尚會念經。

《勞動法》,這類保護勞動者權利的法律,原本就是向西方學習而來。

外資企業在國外耳濡目染,潛移默化,早已習以為常,自覺遵守。

3.更深刻的成本論。

很多外企不僅《勞動法》執行的很好,而且各項福利也特別好,那是人家相信只有以人為本,才能夠創造更大的價值!

中國企業不能很好執行勞動法的原因:

1.中國企業更瞭解中國法律的人情化。

是公就有私,有私就有弊。以人情化的眼光看待中國法律,各種的鑽法律孔子,一切違法行為,都可以用人情擺平。

2.所謂的精英人士對於勞動者的權利漠視!

上位者對下位者的鄙視。從來沒有考慮過勞動者的權利。用奮鬥,拼搏等光鮮的口號,忽悠勞動者,企圖讓勞動者低廉的付出,卻對他們感恩戴德。

3.缺乏道德觀念和社會責任感。

只有健康的企業,才能為社會輸入新鮮血液。

違反勞動法,違反一切法律法規的企業,都是不健康的,都是對這個社會有害的。

一些中國企業在利己觀念下,從來不思反哺社會,反哺勞動者,只知道在勞動者身上吸血。

這樣的企業不僅沒有社會責任感,而且缺德; 他們沒有遠大目標,長遠的目光,註定不會長久的。


硬沙礫



在我們的潛意識當中,中國和外國,尤其是歐美國家的文化差異是非常大的,更多的表現在國家根本制度的不同。我國是社會主義制度,而歐美國家大部分是民主共和制或者君主立憲制,其反映在真實社會現實上就是,西方和歐美國家的國家制度更加嚴苛和具有法律性,而社會主義國家更加強調民主、集體民主。

所以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更多的在於其法律意識、契約精神的強弱。

1、西方和歐美國家主流文明精神是契約精神,在西方民主和法治形成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契約精神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契約自由。

契約精神指的是存在於商品和市場經濟社會,而由此派生出來的契約關係和內在原則,是一種自由、平等、守信和法治的原則。契約精神不是單方面強制或施加的霸王條款,而是各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礎上的守信關係。

一方面促進了商品交易的發展,為法治創造了經濟基礎,也為市民社會提供了良好的公共秩序。同時充分尊重人權和自由論,將人權上升到公權力。

而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從根本上就沒有這種維護人權和法治平等的契約精神或者思想的產生,也沒有絕對自由、平等、守法和法治的市場交易理念, 也沒有完善和嚴苛的法律實施和監督機制,所以才會忽視甚至踐踏法律,所以,勞動者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也就不會得到真正的保障。


2、外國人不論從法人到民眾,還是到國家法律意識都極為強勁,甚至嚴苛。

在他們的眼中法律至上,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和約束力,只有法律才能保證它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

舉國皆重法、舉國皆崇法使得外國人普遍都有較高的法律意識和維護自己權益的意識。這樣外國人不管在哪裡開工廠,都會注重自己公司和聘員的權益,這樣既可以保持公平公正,也可以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而相對中國人來說,雖說法律和規章制度也很完善,但現實中,法律意識和維權理念確實很差很差。

如果在公司遭到不公平待遇和對待,例如超長時間的違反勞動法的加班、隨意剋扣員工的獎金和補助以及不合法勞動法和規章制度的一些強制措施都是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但是沒有哪一個人會主動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


2、外國人倡導三權分立、民主和自由的契約論,而中國人傳統骨子裡倡導仁義禮智信的中庸之道,使得外國人具有更加自律和獨立的思維意識,而中國人在更加講究人情世故和恰到好處的分寸感。

這種骨子裡的處世理念和方式的不同,使得外國人做事以結果為導向,而中國人講求原因、過程、最後才注重結果。

例如對一件事情的描述,外國人是先講結果,然後再講原因。而人中國人的恰好相反,先描述事件的原因,然後再是過程,最後才是事情的結果。

所以說外國人做事還是開工廠,都以結果為導向,認可和注重勞動者的勞動和付出,並與法律的形式保障。


而中國人則講求以情動人,以理幹事,久而久之就會形成感性大於理性、情分大於理性,理被迫服從於情,不到最後不會訴諸法律的心理狀態,也就出現了違反勞動法不受其約束的用工現象。而當情分大於理性的時候自然會有不公平、不合理的行為出現。


例如中國人做生意,有時會忽視你的能力強弱和知名度。而往往是你和他在一個圈子,而且關係很鐵,那這單生意自然就是你的。

當涉及到資本和權益的時候,社會價值排序自然出現。公平只是一部分人的公平,而法律只是維護維護一部分人的公平和利益,而自由也只只屬於一部分人。不合理、不公平甚至違法的員工現象和用工行為的屢禁不止,就是缺乏一種平等、自由、守信和法治的契約精神。

個人職場經驗見解,希望對有困惑的你有所幫助和啟發,歡迎一起探討;更多職場問題、見解和新媒體運營知識歡迎關注本人。


借你來往


外企在中國更加遵守相關的法規,其實有幾個很深層次的原因。


規模越大的公司,違法成本越大


無論中國還是外國,規模越大的公司,越傾向於遵守法律,或者說,規模越大的公司,違法的成本也就越高。


一家小公司,往往即使有違法行為,被查出來了,所承受的也不過是相關部門處罰的損失罷了,特別是涉及到對員工待遇的問題上,原本就是個民不舉官不究的問題,跟公司較真的員工沒幾個,真有較真的也很容易解決。


但是大公司一旦爆出違法醜聞,所承受的損失往往是不可估量的,比如看看劉強東的那個事情,股票市場瞬間蒸發400億美元,這還只是強哥個人的問題而已,但也足夠讓京東的股東們抓狂了。


而進入到中國的外企,往往都是規模比較大的公司,所以整體上守法意識會更高一些。


強大的工會制約


西方國家工會的強大實在是讓人難以想象。曾經有在德資企業工作的朋友跟我說,他們一年接待了三次來自德國總部的工會代表。


而且對方來到到這邊是真的來“找茬”的,秘密約談員工,上來就問對公司待遇上的不滿,據說曾經有一線員工反映早上上班時間之前開早會的情況(其實也不是每天如此,而且一個早會也就十幾分鍾)。對方很細緻的記錄了下來。原以為不是什麼大事,結果過了沒多久,公司收到文件並進行了公示,勒令嚴禁私自延長工作時間,同時他也收到了來自工會的回訪電話,詢問事態的最新進展。


在西方世界,工會實在是不好惹得存在,而且手臂伸的相當長,即使不在本國境內,但只要是公司內部存在的任何勞工問題都會被他們揪住不放。


受到多國法律制約


跨國企業除了受到當地法律管轄外,往往還受到他自己本國法律的管轄。甚至連關聯企業都可能被管轄。


比如之前英國“葛蘭素史克”公司在中國的行賄案,雖然暴露出來的違法行為在中國,但是這家公司在問題曝光後也同時受到了美國公司有關《反海外賄賂法》的調查。


事實上,很多國家都出臺了類似的法律,以限制跨國企業在他國存在違法行為。腦袋頂上的眼睛這麼多,自然也就不太敢做出違法的行為。



利潤相對較高,員工素質較高


相對來說,外資企業的利潤要普遍好於大眾水平,在較高的利潤保障下,對於員工保障也就有了更堅實的基礎。


而國內很多小企業因為生產技術與效率的低下,連企業盈利都無法保障,更沒有精力去管什麼員工福利與守法的問題了。


同樣,因為員工素質較高,對自身維權的意識也更強一些。這些都導致了對於企業來說“遵守法規”成了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關鍵是形成良好的社會環境


西方資本家的醜惡嘴臉我們從小就學習,只不過到了今天,如果還揪著歷史不放就未免太沒有意思了。


其實,外企普遍更守法,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發達國家已經形成了良好的商業環境,在這個環境中,“遵守規則”是第一要務。


而我們國家,商業環境不健康,相關的意識也還不夠完善,當一些人通過“破壞規則”獲得超額利潤時,非但不會受到任何的懲罰,反而把“剝削”的本質包裝成一個個所謂的”企業文化“讓其他人爭相學習,在這種情況下,老闆們當然會去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


所以,真要有所改變,任重而道遠啊……


腫麼破


這個怎麼說呢

1、國內對待法律的觀念和國外不一樣,某些人也根本不懂法,公司違法了也沒人舉報,外界也不知道。

2、國外的違法成本比較高,懂法的比較多,企業也重視當地的法律。

3、外企來中國的大多數都是比較有錢的,他們的運營成本會比國內企業高,人才也比較多,企業文化自由、開放。就不會有那些挖空心思鑽法律空子、違法等坑員工來降低成本了。

4、打擊違法的投入非常大,且效果短時間不明顯(和教育投入很像),現在很多人還認為只要把法律規定的更嚴格(判一年的改為十年)就可以減少違法了,實際可能恰恰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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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問題,國外的工會真的工會,代表工人利益的,他們會為工人發言,所以時間久了他們對待工人就是嚴格按照勞動法來的,即使來到了中國,也是按照勞動法來的,在他們的骨子裡,認為這是最基本的應該做的事情,這就是工會的積極參與,長久以來帶來的非常積極的左右。

我國的工會,之前在私企我都不知道有這個組織,還是到了國企在知道有這個組織,日常發發禮品什麼的。

中國的工人沒有自己的團體替自已發聲,都是弱勢群體,單打獨鬥是搞不到企業的。


生活欺騙


一般跨國企業都是一些行業佼佼者,屬於領頭羊,制度完善,管理比較人性化,能走出自己國門的企業,品牌、資金、利潤、實力都不容小覷。

1、很多外企都是行業內頂尖的企業,他們很多都是佔據著重要的市場份額,所以,他們不差錢。

2、本來在別的國家建立工廠、分公司,實屬不易,因此,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是他們首要認清事實,要是在別人的地盤撒野,估計會吃不了兜子走,得不償失,而且他們也是稅務局、勞動局、工商局重點關注的對象。

3、很多外企都很注重樹立自己的品牌,口碑。特別是在美國,違法的成本太大,一罰可能要罰到破產。

4、很多外企他們公司的文化、理念、制度、薪資等都很健全,注重以人為本的理念。

當時,國內的很多各種各樣的工廠,他們很多都是沒有什麼自己技術含量,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到位,很多小工廠都是小打小鬧,利潤空間不高,加上有些老闆的格局太小,文化水平低,能賺一筆算一筆、壓榨一次算一次的心態。其中也是我們慣出來的,中國人多,好多人沒文化技術,沒骨氣,就算工資再低他們也得生活,也得去工作,加上勞動局,工會,仲裁委員會經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以後行業大洗牌,這些不按照勞動法,不注重公司發展、人才培養、科研的小企業必定要被淘汰掉。


華章先生


外資企業一般有雄厚的物質基礎,從生產經營到融投資,它有一整套管控經驗、規章、制度和措施。表現在:

一、外資企\b業的管理與發展。它既要依法依規行事,又要靠本企業的規章制度治約,用嚴格的制度管事管人管錢,用制度來用權用人,規範權力和人的行為,以人的行為準則來提質升級,以人的信譽程度取信於民,達到高標準高質量的目的。

二、國內企業的管理與發展。它雖有制度,執行中可要走樣,現實中除國有大型企業依法依規辦事外,地方其它中小型企業,隨意性大,流動頻繁,想辦就辦,不想辦就停,如經營不當,就破產改行,另啟爐灶。於是對管理和用工,制度管控不嚴,想怎定規就怎麼定規,甚至有法不依,我行我素,行為不規範。在用人上與員工籤勞合,簽有籤無,一句話就是老闆說了算。最後在用工問題上,不依法辦理而導致社會矛盾和勞動糾紛案件時有發生。

綜上所述,這就是外資企業與國內企業不同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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