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3+4”大陪審亮出掃黑除惡新利劍

【掃黑除惡進行時】寧明:“3+4”大陪審亮出掃黑除惡新利劍

3月27日,寧明縣人民法院首次採用“3+4”大陪審模式,公開開庭審理了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賴某華等15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5項罪名一案,該案是崇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此次庭審寧明縣法檢“兩長”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首次同庭履職,由寧明縣人民法院院長擔任審判長,寧明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賴某華等15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檢察機關指控,2016年至2018年春節前後,被告人賴某華先後糾集張某駿等15名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等,控制了龍州縣龍北農場場部,龍北農場三塊地、四塊地,龍州鎮自清村,武德鄉近梅村隴輕屯、隴巧屯等走私通道,向途經以上通道走私車輛收取“過路費”或“罰款”,從中攫取鉅額利益,為該犯罪組織持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提供經濟保障。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賴某華糾集被告人張某駿等15人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惡劣影響,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追究相應被告人刑事責任。

據瞭解,寧明縣人民法院首次採用“3+4”陪審模式審理涉黑案件,即合議庭成員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積極讓人民陪審員參與到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審理中,通過大陪審模式激發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熱情,形成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實現以司法民主推進司法公正。案件受理後,寧明縣人民法院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訴訟權益,通過法律援助中心為未委託辯護人的7名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並組織召開了庭前會議,嚴格審查證據,確保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審判。

寧明縣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被告人親屬、其他基層院幹警、司法局幹部等100餘人現場旁聽了庭審。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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