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之舒蘭】八大水庫平地起 造福黎民新生活(節選一):兩修亮山水庫 驚動了慄省長

【稻之舒兰】八大水库平地起 造福黎民新生活(节选一):两修亮山水库 惊动了栗省长

蓄水工程是建國後舒蘭的後起工程,成為舒蘭水利的主力工程,它能夠起到調節洪水、儲水忙用、防洪除澇、減輕災害、灌溉水田、發展水產、有助農業增產、改變小氣候等特殊作用。尤其在地表水貧乏地區,閒水忙用,更非其它措施之所不及。

1955年,水利部對東北提出“以蓄為主”的水利建設方針。1956年,隨著農村合作化的到來掀起水利建設高潮,開始以大搞小型蓄水高潮為重點,後又向大、中型水庫發展。至今舒蘭已建成大型水庫1座,中型水庫7座,小(一)水庫11座,小(二)型水庫及塘壩421座,小自流灌區74座,獨立井站5360處。永舒榆灌區、金馬灌區共灌溉水田面積4914公頃。舒蘭水利建設國家共投資5.1億元。 蓄水工程最重要的作用就是閒水忙用,有了蓄水工程就得有與其配套的灌溉工程,保證水田的供水需求。

兩修亮山水庫 驚動了慄省長

【稻之舒兰】八大水库平地起 造福黎民新生活(节选一):两修亮山水库 惊动了栗省长

亮甲山水庫位於亮甲山鄉境內,座落在卡岔河上游的二道河、西卡岔河、天德河三條支流匯合處,一壩截3流。壩西端為關馬山,東端為亮甲山,因山而定名。水庫控制流域面積624平方公里,是一座以防洪除澇為主,結合灌溉、養魚、發電綜合利用的大型水庫,是根治卡岔河流域的控制性工程。

亮甲山水庫是舒蘭域內唯一的大型水庫。1952年吉林省水利局按卡岔河治理要求,開始對亮甲山水庫建設著手地勘和規劃。

1958年3月8日工程開工,參加修建民工以民兵組織形式,男女老少齊參戰。日出勤達1850人,五六十臺大車。工地成立指揮部。1959年完成工程量8.1萬立方米,其中石方0.9萬立方米,混凝土210立方水。土壩高8米,長510米,用柴石在土壩中間壓成80米寬的臨時性溢洪道,壩西端建成雙孔機制混凝土管放水涵洞。採取邊施工,邊蓄水,邊灌田的辦法。1959年春蓄水670萬立方米,開改水田0.6萬畝。1960年灌田0.9萬畝。

這座低壩工程在大型水庫位置上修建是不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的,工程本身標準低、質量差,屬於危險工程。

1960年汛前,省人委以吉發(60)225號文件,同意省水利廳“關於我省大中型水庫工程情況及處理意見的報告”的意見:“凡是壩未修至抗洪高程,未修好溢洪道,又已合壟截流的水庫,必須下決心人工決口給洪水讓路,以防萬一。並要求大中型水庫必須按百年一遇洪水標考慮。”按此要求亮甲山低壩是無法達到標準。

為避免釀成毀壩淹下游的惡果,1960年6月,吉林省省長慄又文同吉林市委副書記魏承學專程來舒蘭,落實亮甲山毀低壩水庫給洪水讓路、修高壩水庫保下游平安。舒蘭黨政領導同意從全盤考慮,犧牲舒蘭局部利益,換取全省更大利益,支持省水利局重建亮甲山水庫。

1961年5月縣委派胡天恩、艾成功同水庫負責人陳國中,用半噸炸藥在老河道處將壩炸開,庫水洩空,低壩到此告終。

低壩被炸,高壩修建馬上拿上了吉林省水利廳的日程。1961年至1962年,吉林省提出了卡岔河流域防洪除澇規劃總體方案,重點推薦修建亮甲山水庫。亮甲山水庫的規劃工作由吉林省水利勘測設計院設計。1962至1963年,省水利廳將規劃方案報請省委、省人委,並組織有關地、縣研究亮甲山水庫建設方案、徵求各方面意見,使水庫方案趨於完善。

吉林省水利勘測設計院初步設計於1966年10月完成。技術設計從1966年起,隨施工進度分期提出,於1967年5月全部完成。土壩為土石混合壩型,壩頂高程203.00米,壩長534米,壩頂設有混凝土防浪牆,壩頂高程為204.2米。最大壩高14米,壩頂寬5米。

1966年11月10日,省水利廳以(66)人字160號文,水庫施工領導機構為亮甲山水庫修建委員會,其委員會由省水利廳、舒榆兩縣,省水利工程公司、省設計院組成,下設工程處負責施工指揮工作。施工期間舒、榆兩縣各自成立施工大隊,負責所承擔的工程任務,施工期間設計院派設計代表常駐工地。

施工過程基本實行了機械化,用鏟運機、翻斗車上土、裝載機裝土、羊角碾機碾壓、混凝土施工機械化程度也較高,因此工程質量甚佳。

1966年11月20日動工,1968年9月末竣工,經近兩年施工,按要求完成大壩、溢洪道、輸水洞等全部修建任務。由於處於“文革”的動亂時期,未履行驗收手續,共完成土方31.67萬立方米,石方1.08萬立方米,混凝土7240立方米,使用鋼材333噸,水泥2330噸,木材3184立方米,用人工日80.47萬個,國家投資721.56萬元。

亮甲山水庫蓄水以後淹沒的村子和良田,所造成損失均在舒蘭縣境內,由舒蘭縣處理。在縣人民委員會領導下,成立亮甲山水庫移民辦公室,張文閣為主任,抽調縣直機關19名幹部,地點設在楊橋大隊。按201.4米高程,確定了31100畝為淹設土地,其中耕地23100畝。按202.10米高程對淹沒戶動員搬遷,共動遷836戶,4310口人,拆除房屋1631間,其中包括上游圍堤廢棄後,搬遷136戶801口人,拆房331間。被遷戶絕大部分安置在本縣,也有少數自願投親靠友移居他地者。這些移民戶離開他們世代生活的家園,為水庫的建設作出巨大的犧牲,這也是舒蘭開始建低壩的原因之一。國家共補助淹沒損失費29.9萬元,來保證移民的生活水平。

亮甲山水庫灌區:其灌區為舒蘭縣的蓮花、亮山、法特3個公社受益。按1966年建水庫前的協議規定:“舒蘭、榆樹兩縣各得興利水量一半作為灌田用水,超蓄部分由舒蘭縣使用”。亮甲山水庫設計興利庫容為3700萬立方米,舒、榆兩縣各分得1850萬立方米。1978年安全加固後,設計興利庫容增至4020萬立方米。故舒蘭縣應得2170萬立方米,榆樹得1850萬立方米,庫下涇流仍歸榆樹縣使用。歷年春季按此比例及水庫實蓄水量進行分水,做為兩縣灌田基礎水源。

亮甲山水庫分3路向用水單位供水,利用東西兩乾渠供給舒蘭縣,利用河道供給榆樹縣卡中灌區。

東干渠:亮甲山,蓮花兩個鄉受益,乾渠經蓮花鄉東大隊至泥溝屯,經譚家村到北蓮村,全長9.9公里。1968年5月3日全渠通水,當年亮甲山,蓮花兩鄉灌水田10200畝。

西乾渠:為亮甲山和法特兩鎮受益,經季屯、榆底,楊公,魏家等村,全長18.5公里。灌水田4500畝。

亮甲山水庫灌區共建成乾渠2條,支渠22條,使用人工96 .47萬個,國家投資49.93萬元。另建庫前在卡岔河河道上建有7處提水站,按兩縣協議繼續保留使用,現灌田3255畝。到1985年亮甲山、蓮花兩個鄉和法特鎮的13個村104個社,共灌田31890畝。

2017年,亮甲山水庫灌溉舒蘭水田面積為3780公頃。

(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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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 蕾 供稿/政協舒蘭市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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