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挖礦”或被列入淘汰產業 礦機生意迎變數

隨著相關部門的表態,曾被冠以暴利標籤的比特幣礦機企業的頭上可能會多出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4月8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下簡稱《目錄》或徵求意見稿),涉及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的產業活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出現在淘汰類之中。

該目錄目前尚處於徵求意見階段,靴子尚未落地。但也要看到,隨著嘉楠耘智、比特大陸IPO紛紛遇阻,市場上對於虛擬貨幣的爭議確實也越來越多。

那麼,這一信號代表什麼,行業究竟出現了怎樣的變化,一些原本佈局虛擬貨幣和生產礦機的企業目前動向如何?

“礦場”或搬往東南亞

用戶通過使用高度專業化的硬件設施運行計算程序,從而獲得比特幣作為獎勵,這個過程被稱為“挖礦”,“礦工”就是參與比特幣運行計算的用戶。

“眼下,小‘礦場’已經很艱難了,現在基本都是大‘礦廠’在挖。”一位“礦機”研究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國家相關政策再明令禁止後,會有一些“礦場”和“挖礦”企業退出,如果不早日退出,也會受到明顯影響。

“挖礦的成本就是電費,誰的電費低,誰賺的(錢)就多。”這位“礦機”研究人士表示。目前馬上就要進入“豐水期”,電費價格進入低位。根據以往情況,“挖礦”企業會和一些電廠會進行合作,尋求有利的電價。但徵求意見稿如果落地,“挖礦”企業與電廠的合作勢必受影響——試想,電廠願意與淘汰企業合作嗎?所以說,“礦廠”的電費“紅利”將會收縮。

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區塊鏈研究室主任李鳴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徵求意見稿如果正式實施,對於挖礦企業的影響較大。即便一些企業可能會選擇到海外——如東南亞等地,尋找能耗成本較低的區域“挖礦”,但在這個過程中還會面臨勞動力、產業轉移、環境成本等方面的風險和考驗。

長期研究“礦機”產業的沈小鋒也認為:“目前國內礦機芯片研製走在全球前列,如果國內強制淘汰一部分‘礦場’,很多企業將去東南亞國家‘挖礦’。”

由於《目錄》尚處徵詢階段,徵詢日期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登錄國家發改委官網,填寫意見反饋表,提出意見建議。

比如,有業界人士就建議在淘汰“挖礦”活動的過程中,可以考慮有梯度地退出。

試圖上市“礦機”廠商迎變數

“挖礦”受限,另一個受到直接影響的,就是上游的“礦機”廠商。

太平洋證券研報顯示,2018年底對應的“礦機”市場規模約1078億元。“礦機”生產商比特大陸、嘉楠耘智、億邦國際,此前均於2018年尋求赴港上市。但現實狀況是,3家公司的上市之路可謂充滿波折,首次上市申請均未成功。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隨著數字貨幣持續走低和監管層的發聲,三大“礦機”生產商在市場上也面臨較大爭議,頻頻傳出裁員、虧損等消息。

太平洋證券數據顯示,比特大陸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礦機生產商,旗下的“螞蟻礦機”系列年銷量在數十萬臺,市場佔有率超過80%,嘉楠耘智市佔率為15%左右,加上億邦股份等公司,中國的“礦機”企業已經佔據全球95%以上的市場。

雖然“礦機”生廠商們一直希望開拓出多元化應用場景,但其主要營收依然來自“礦機”。比特大陸招股說明書顯示,2018年上半年礦機銷售佔總收入的94.3%。

一位長期研究“礦機”的分析人士則對記者表示,如果徵求意見稿真正實行,對於“礦機”生產商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銷量下降,繼而影響營收和利潤。

不過,目前徵求意見稿的影響似乎還未傳導至銷售端,4月9日,比特大陸官網顯示,多個型號的螞蟻礦機在售,其中在4月8日發佈的S17系列已經售罄。

這已不是官方對虛擬貨幣第一次表態。2018年1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曾向各地下發文件,要求積極引導轄內企業有序退出比特幣挖礦業務,並定期報送工作進展。

“挖礦”費電曾引發擔憂

李鳴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依然是一項能耗較高的產業,在發展過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能源和電力。

不要小看“礦機”的能耗。業界此前對於電力成本就做過測算,摩根士丹利曾在2018年初給出數據,挖比特幣成本大約三分之一來自電費,2018年比特幣乃至其他數字貨幣的“挖礦”用電需求將達到120~140萬億瓦時,而全球電動車的能源消耗到2025年預計才不過125萬億瓦時。根據國際能源署2015年的數據,阿根廷當時全國一年的用電量也才不過125萬億瓦時。

曼圖資本投資經理苗春陽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眼下來看,“挖礦”並沒有產生實際社會價值,它本身挖出的是虛擬數字幣,而虛擬數字幣的價值,對社會進步的真正價值微乎其微。

此外,業界對於“挖礦”的爭議還來源於環境方面的影響。2018年10月發表在期刊“Nature Climate Change”上的一篇論文顯示,僅挖比特幣一項就將導致2033年全球氣溫上升2℃。這也是挖礦活動與一些毒害、汙染環境的技術/工藝分類在一起的原因。

根據研究機構Garrick Hileman和Michel Rauchs在2017年發表的調研結果,挖比特幣每度耗電的同時,有可能帶來平均475克的二氧化碳排放。

李鳴表示,從相關部門的態度可以發現,有關部門對於“挖礦”產業的態度也釋放出越來越明顯的信號,從觀察期、規範期、逐步進入有序引導期,“挖礦活動”野蠻生長的時代已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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