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淇鎮付村郭鵬雲拖欠生女撫養費4萬元,曝光!

案情介紹:原告平西娟訴被告郭鵬雲婚姻家庭糾紛一案,經林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作出(2018)豫0581民初190號民事判決:原告平西娟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被告郭鵬雲撫養費35088元;生女平梓含隨原告平西娟生活,由被告郭鵬雲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給付原告平西娟撫養費40000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郭鵬雲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原告平西娟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郭鵬雲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臨淇鎮付村郭鵬雲拖欠生女撫養費4萬元,曝光!

失信被執行人:郭鵬雲

性別:男

年齡:29歲

身份證號:410521198907293537

戶籍所在地:林州市臨淇鎮付村

立案時間:2019年1月2日

執行案號:(2019)豫0581執26號

執行法院:林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書:(2018)豫0581民初190號民事判決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林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4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舉報電話:(0372)6162003

林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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