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網站通報1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陸續通報了三地12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強化教育引導和警示震懾。通報指出,這幾起問題,有的落實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上級要求打折扣、搞變通;有的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漠不關心、無動於衷;有的對本職工作敷衍塞責、消極應付。這些問題,嚴重影響黨群幹群關係,損害黨和政府形象。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

一、廣州通報3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近日,廣州市紀委監委通報3起基層黨員幹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分別是:

1.番禺區沙頭街沙頭村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工作站原副站長鍾嘉樂履責不嚴形式主義問題。沙頭街沙頭村來穗人員和出租屋服務管理工作站在開展出租屋日常巡查工作中,先後4次到碧沙直街一出租屋巡查,其中1次在現場檢查但卻未發現現場非法充裝煤氣、存放大量液化石油氣瓶的安全隱患,3次到訪不遇後也未及時採取措施加強跟蹤檢查,導致本應發現和排除的安全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置,2018年2月發生煤氣爆炸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時任副站長鍾嘉樂不正確履行職責,日常檢查工作不認真,致使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2018年9月,鍾嘉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黃埔區九龍鎮佛塱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楊沃漲等人敷衍塞責官僚主義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佛塱村在建搶建房232宗,其中涉嫌違法用地建設122宗,涉嫌拆舊建新或加建違法建設110宗。楊沃漲和該村黨總支部委員、村委會副主任廖金田不正確履行職責,對轄區內“兩違”現象監控不力,對眼皮子底下的違法建設視而不見,近一年的時間裡僅報告該村3宗違法建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10月,楊沃漲、廖金田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沙區分局萬頃沙國土資源所原負責人胡謙疏於監管官僚主義問題。2015年,南沙區萬頃沙鎮將三民島一塊魚塘出租用於建設生態農莊並對外經營,造成違法用地。時任萬頃沙國土資源所負責人胡謙不正確履行職責,未發現上述明顯違法用地情況並及時查處,直至市委部署“大棚房”專項整治時才被發現,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3月,胡謙受到誡勉處理。

二、深圳通報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近日,深圳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分別是:

1.深圳市治水提質辦專職副主任龔利民等2人對上報黑臭水體整治情況審核把關流於形式問題。寶安區排澇河、福永河、沙井河是深圳市黑臭水體整治的重點河流,相關單位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工作、達到不黑不臭,並將相關數據材料上傳至國家住建部監管平臺。2017年12月,寶安區原環水局認為上述3條河流的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並已達到不黑不臭,提請市治水提質辦審核。市治水提質辦在收到申請後,僅依據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不實評估報告,便審批同意寶安區原環水局上報數據材料。2018年5月,國家生態環境部、住建部聯合督查組實地檢查後發現,上述3條河流的整治工作並未全部完成、達到不黑不臭。市治水提質辦專職副主任龔利民、市治水提質辦原綜合組主要負責人王曉輝對寶安區上報的上述3條河流的整治情況沒有進行嚴格把關,對第三方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沒有進行認真核查,審核流於形式,導致上報內容與實際整治情況不符。2019年3月,龔利民受到誡勉處理,王曉輝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寶安區原環水局3名責任人員也受到相應處理。

2.龍華區衛生監督所原所長江鵬飛等8人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欺詐、強迫交易信訪投訴處置不認真不負責問題。2017年7月,龍華區衛生監督所大浪分所副所長吳元良、執法員陳宇、鄭煒釗在對信訪投訴轄區內惠愛門診部虐待恐嚇患者問題進行核查過程中,沒有針對投訴反映的“醫療欺詐”“強制消費”等問題進行核查,只核查了該門診部及工作人員的資質和該門診部提供的就診經過,且未作詢問筆錄,就草草作出該門診部已公示診療費用、診療前也已口頭告知患者診療費用、患者因攜帶診金不足自願將手機抵押在該門診部的結論。對3名執法員提交的核查報告,負有審核責任的大浪分所所長付曉強,龍華區衛生監督所法制稽查與信息應急科科長劉誠、分管大浪分所的工會主席朱淑萍、副所長李奕才、原所長江鵬飛均未嚴格審核把關,最後由江鵬飛同意結案,致使該門診部長期存在的強迫交易、醫療欺詐等問題一直未受到查處,更致該門診部於2017年10月發生患者因被強迫接受高價醫療而跳樓的事件。2019年2月,江鵬飛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降低為八級管理崗)處分,其他7名責任人員受到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

3.羅湖區住建局物業監管科科長馮桂濱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失職失責問題。2017年3月,羅湖區對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後,該區住建局物業監管科科長馮桂濱一直未將物業管理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監管。2018年4月18日,馮桂濱帶隊對天樂大廈物業安全生產進行檢查,未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列入檢查內容,未排查並及時消除該大廈負一樓汙水池有限空間存在的安全隱患。2018年5月13日,天樂大廈負一樓汙水泵房內汙水池發生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馮桂濱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和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8月,馮桂濱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4.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原安監科科長曹勃部署安全隱患排查不力問題。2016年11月14日至21日,南山區南頭街道辦事處原安監科科長曹勃脫產參加黨代表培訓。在脫產參加培訓前,曹勃未與該科在崗工作人員做好工作銜接,致使該科在上級安委辦於同月15日下發《關於迅速展開“環保油”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後無人跟進辦理,未及時轉發各社區工作站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在同月23日上級安委辦再次下發通知後,曹勃依然未對這項工作及時作出安排,導致轄區內“環保油”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未按要求開展。11月27日,轄區某餐廳發生“環保油”爆炸並引發火災事故,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2017年11月,曹勃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成都通報5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近日,成都市紀委通報5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

1.新都區石板灘鎮農發辦原主任周洋金履職不力問題。2011年至2014年,周洋金在審核5家合作社申報的土地流轉、蔬菜基地建設等農業補貼項目時,未按規定對申報土地流轉面積進行實地測量,僅採用目測方式予以認定,導致國家惠農補貼被騙取137。68萬元。2018年3月9日、2019年1月3日,周洋金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置。造成的137。68萬元經濟損失已全部追回。

2.郫都區環保局監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黎宗華工作作風漂浮問題。2018年3月23日,郫都區唐昌汙水處理廠發現進水濃度超標後,以電話形式向區環保局執法大隊報告。黎宗華作為區環保局監察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唐昌片區環保執法負責人,責任意識淡薄、工作嚴重不負責任,在接到報告後,未將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的汙染問題情況及時上報,也未採取有效措施持續跟蹤進水數據,汙染源監督排查流於形式,工作失職失責,導致環保違法行為未得到及時發現和糾正,造成環境汙染和不良影響。2018年10月,黎宗華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3.邛崍市桑園鎮向陽村村委會主任李飛漠視群眾利益問題。2018年2月初,群眾胡某聯繫向陽村,希望從紅旗水庫放水灌溉其柑橘果園。因工作中的矛盾,李飛置胡某的訴求於不顧,不願單獨為胡某開展溝渠清淤及放水工作,遲遲未安排人員開展相關工作。直到2018年2月底,在村支部書記的協調下,李飛才幫助協調到灌溉用水。李飛對群眾生產中應解決的問題未及時解決,漠視群眾訴求、刁難群眾,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6月,李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崇州市白頭鎮高筧村村委便民服務員馮仲全履職不到位問題。2017年,高筧村村民委員會舉行換屆選舉,按照選舉辦法要求,候選人必須在3年內未受任何刑事處罰、且未出現過任何違法亂紀行為。時任選舉委員會成員馮仲全具體負責候選人資格的審查登記工作,但其對工作重視不夠,履職不到位,沒有認真審核候選人資格,未發現李某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被處罰款的情況,導致不符合候選人條件的李某被確定為候選人並當選村委會委員,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2月,馮仲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某被責令辭職。

5.金堂縣趙家鎮天星洞村黨總支書記王長興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問題。2018年4月3日,王長興從金堂縣信訪局將上訪人員柯某接回家後,在為其辦理住房問題過程中,態度十分生硬,並用極其惡劣的語言辱罵柯某。王長興作為天星洞村黨總支書記,對待群眾態度惡劣,工作方式簡單粗暴,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王長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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