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泰安市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今天,记者从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暨创城业务骨干培训会上了解到,2019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三年创建周期(2018年——2020年)攻坚之年。为决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我市制定印发《2019年度泰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市委统一领导、创城办统筹协调、党政群齐抓共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贯通、整体联动、合理推进的工作局面。

《方案》明确指出,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相关领导同志任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城办)。市创城办具体负责全市创城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指标分解、督导考核。下设秘书组、创建督导一组、创建督导二组、宣传组、档案资料组、行政财务组。

组建专项创建指导组,成立由市级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创城专项创建指导组,对分管领域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领导指导,带领督促完成指标任务。各专项创建指导组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明确分工副职和业务科室具体抓创城工作。

我市继续实施市领导包保网格工作制度,各工作组、专项创建指导组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办公,做到“七有五落实”:有办公场所、工作方案、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督导检查、处理结果、反馈机制;落实工作班子、分工领导、联络员、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副职和业务科室靠上落实创城任务指标。

此外,根据《方案》,我市建立健全实测场所达标示范认证制度。达标点由各区、专项创建指导组或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单位推荐申报,由市创城办与行业职能部门(单位)组成专家组联合达标认证。验收合格的达标实测点,由市创城办发文认证。9月份之前,全市所有实测点要全部完成达标。对能保持常态长效、高标准的达标实测点,通过申报,市创城办考核认证后,年内一般不再检查。达标点和示范点采取动态管理,市创城办和各创建督导组不定期抽检,对抽查不合格的达标点和示范点将取消认可,并予以发文通报。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董文一 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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