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令”王獻之

王獻之(34-386),字子敬,小名官奴,祖籍琅玡臨沂(今山東臨沂),生於會稽山陰(今浙江紹興)。“書聖”王羲之第七子、晉簡文帝司馬昱之婿。東晉著名書法家、詩人、畫家。

“大令”王獻之


歷任州主簿、秘書郎、司徒長史、吳興太守、中書令,人稱“大令”。隆安元年(397年),追贈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諡號“憲”。

“大令”王獻之


王獻之少負盛名,才華過人。自幼隨父王羲之學書,以行、草名, 楷、隸亦功底深厚。書不守舊,與父不同,字帶長形,用筆從“內拓”轉為“外拓”,下筆熟練、潤秀,飛舞風流,不亞於父。父子合稱“二王”,與張芝、鍾繇、王羲之並稱“書中四賢”。

“大令”王獻之


王獻之學書不限一門一體,窮通各家,“兼眾家之長,集諸體之美”,創造出自己獨特的風格。王獻之創造 “一筆書”,變其父上下不相連之草為相連之草,一筆連貫數字,書法豪邁、氣勢宏偉,為世人所重。

“大令”王獻之


晉末至梁百多年間,王獻之影響甚至超過其父王羲之。唐太宗竭力褒揚王羲之而貶抑王獻之,時人方以王獻之書不及其父王羲之。

“大令”王獻之


北宋米芾,主學王獻之。現代胡小石認為,張旭、懷素一派 “狂草”,皆由王獻之草書發展而成。

“大令”王獻之


張懷瓘評其真書第四、行書第二、章草第一、草書第三,與飛白皆為神品,八分則列為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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