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二十多天時間裡
濟南先後發生七起砸車玻璃盜竊案
近百輛車被砸 車內物品被盜。
濟南警方縝密偵查,
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並將其抓獲歸案。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
王某從一車盜得一部蘋果手機後,
聽說該手機“定位功能強大”,
為避免暴露行蹤,
他竟將這部手機藏在了
大明湖東門附近的一棵松樹上,
原本準備等“風頭”過去後再取回來,
沒想到即使沒有手機的“強大定位功能”,
王某還是落入了法網。
2019年3月27日早7時許,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黃臺派出所連續接到轄區多名群眾報警,稱停放在馬路邊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物品被盜。對於此類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侵財類案件,天橋警方高度重視,立即抽調刑警大隊一中隊、機動中隊會同黃臺派出所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工作。
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通過走訪受害車主及周圍居民群眾,查找嫌疑人身份的有關線索;一路負責調取案發現場監控錄像,尋找犯罪嫌疑人蹤跡。經過現場走訪,民警發現案發現場系小區周邊沒有監控設備的偏僻路段。通過擴大調查範圍,民警在案發現場外圍沒有路燈的路段發現了非常模糊的監控視頻。經過反覆查看及辨認分析,民警通過監控視頻確定了3月27日凌晨2時許曾進出小區的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掌握了嫌疑人的大致體貌特徵。結合現場勘查情況,民警判斷嫌疑人系使用石頭砸碎停放在路邊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而後盜竊車內財物。
與此同時,黃臺派出所又接到群眾報警,稱3月27日凌晨停放在轄區另一處偏僻路段的三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物品被盜。民警經過調查,發現嫌疑人作案手段與正在偵辦的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案非常相似。
會不會是同一名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系列盜竊案?
民警經過梳理發現,3月17日凌晨在一處沒有監控設備的偏僻路段也曾發生過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的案件,且作案方式與3月27日凌晨發生的兩起盜竊案件如出一轍!
據此,民警將三起案件串並偵查。
嫌疑人反偵察意識較強,都是選擇凌晨時分夜深人靜的時候作案,且作案目標都是選擇停放在沒有監控的偏僻路段的汽車。經驗豐富的民警根據嫌疑人選取的作案時間、進出案發現場都是步行而沒有其他交通工具以及幾起案件的案發現場相距不是太遠等細節綜合分析,判斷嫌疑人的住處應該距離案發現場不遠。
隨即,民警對幾起案發現場周邊進行地毯式排查。隨著搜索範圍的不斷擴大,民警終於發現了嫌疑人的蹤跡——原來,嫌疑人就藏匿於某流動人口聚居的城郊結合部出租屋內。
經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王某(男, 37歲,濟南市濟陽區人),2012年,王某曾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8個月,並於2016年刑滿釋放。2019年2月份以來,王某便一直租住在該處,但是生活極不規律,一天到晚見不到人,除了暫住處,王某還有到網吧上網的愛好。
就在民警對暫住處和網吧進行蹲守準備收網抓捕王某時,4月8日上午,天橋公安分局北園派出所接到多名轄區群眾報警,稱停放在轄區沒有監控設備的偏僻路段的十餘輛汽車玻璃被砸,車內財物被盜。種種跡象表明,這一次又是王某所為!
4月8日下午13時許,當王某再次來到經過上網的網吧時,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專案組民警當場抓獲歸案。之後,民警在王某暫住處查獲了被盜手機四部、身份證20張、現金500餘元及其他物品一宗。
經審查,王某對其砸車玻璃盜竊車內財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王某交代,自3月17日以來,其連續作案七起,且都是採取簡單暴力的方式,就地取材,持石頭砸毀近百輛汽車玻璃,而後盜竊車內財物,涉案價值達六萬餘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某盜得一部iphone手機後,聽說iphone手機“定位功能強大”,為避免暴露行蹤,王某竟將這部iphone手機藏在了大明湖東門附近的一棵松樹上,原本準備等“風頭”過去後再取回來,沒想到即使沒有iphone手機的“強大定位功能”,王某還是落入了法網。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天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此,
濟南天橋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夜間最好將車輛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車場
或者有監控設備的區域。
同時牢記一點——“汽車不是保險箱”,
切勿將貴重物品存放在汽車內,
以免被不法分子“惦念”,
使自己財產遭受損失!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劉雲鶴 實習生孫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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