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吐鲁番市采取“三强化”措施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吐鲁番市采取“三强化”措施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吐鲁番市采取“三强化”措施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吐鲁番市采取“三强化”措施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吐鲁番市采取“三强化”措施 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吐鲁番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立足建设“法治吐鲁番”、“平安吐鲁番”,广泛收集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打掉“保护伞”,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先后召开纪委常委扩大会和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专题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制定下发《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各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政治纪律审查调查室、第一执纪监督室、市公安局派驻纪检组等多部门科室联动的领导小组,形成了统筹有力、顺畅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依托吐鲁番廉政网站、微信交流群、电子屏和驻村工作队开展周一升国旗、入户走访、下沉住户等载体开展以点到面的多形式、立体式扫黑除恶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同时,制定《关于对检举揭发“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实行有奖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电话,明确每条线索按其重要性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确保举报信息渠道畅通。

深挖彻查“保护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综合运用专项督导、常规督导、机动督导和专项巡察,采取“点穴式”“蹲点式”等方式,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加强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明察暗访,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做到哪里有黑恶势力问题,就跟进到哪里,就“打”到哪里。

截至到4月初,全市接到涉黑涉恶违纪线索24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讯员:张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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