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順口區首批第二代《殘疾人證》到期了,可免費更換!

《遼寧省實施細則》規定“殘疾人證有效期十年,期滿可到批准殘聯免費換領,同時將原殘疾人證交回。”旅順口區目前殘疾人持有的首批第二代殘疾人證,自2009年起全國統一制發,至2019年開始陸續到期。按照上級殘聯關於殘疾人證管理的相關工作要求,旅順口區將開展到期殘疾人證的免費更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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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如下:

換證對象

戶籍為旅順口區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證件簽發日期滿十年(簽發日期為2009年08月至2009年12月)的殘疾人。

換證程序

《殘疾人證》到期換證工作由區殘聯統一安排,開發區、各街道協同組織落實。具體流程:

(一)旅順口區殘聯將全區在2009年12月末之前首次申領殘疾人證的名單,全部下發開發區及各街道。由各社區(村)負責具體核實持證期限(依據證件簽發時間),並通知2019年底證件到期的殘疾人按規定程序進行換證,並送達《第二代殘疾人證到期更換通知書》。

(二)殘疾人攜帶相關材料(1.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2.持證人身份證原件;3.持證人戶口簿原件;4.持證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到戶籍所在社區(村)如實填寫《殘疾人證到期換證申請表》相關信息,由社區(村)審核材料、整理採集電子版證明照片,集中提交所在街道殘聯,並由街道殘聯統一彙總,於2019年6月30日前上報至旅順口區殘聯業務科。

(三)中殘聯辦證系統在《殘疾人證》期滿前6個月內,自動推送待換證殘疾人名單。旅順口區殘聯將根據系統推送名單,以及換證申報資料及電子版照片,按序逐步辦理換證事宜。

(四)殘疾類別或殘疾等級發生變化的,需要重新評定的換證對象,請在本轄區的社區(村)填寫《等級、類別變更申請表》,並由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1.第二代殘疾人證原件;2.持證人戶口簿原件;3.持證人、聯繫人身份證原件;4.持證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電子版照片;5.殘疾狀況變化後的相關醫院病歷、診斷等),直接到旅順口區殘聯申請等級或類別評定,經旅順口區殘聯初審同意後到評殘機構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根據評殘機構評定結果換髮新殘疾人證。

(五)旅順口區殘聯對申請情況進行管理系統的信息錄入,及時更新殘疾人相關信息,打印新證時在備註欄內打印換髮信息,對回收的舊證集中銷燬。新證由開發區殘聯、各街道殘聯統一領取,各社區(村)要及時將新證發至殘疾人手中。

(六)2019年集中完成到期換證後,自2020年1月起旅順口區殘聯定期將辦證系統提示的到期換證名單發開發區、各街道,由各社區(村)負責通知,並將《第二代殘疾人證到期更換通知書》送達。殘疾人或監護人在規定期限內直接到旅順口區殘聯辦理到期換證的相關手續。殘疾人證發放領取程序不變。

(七)殘疾人證自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必須完成換證,逾期將依規定對殘疾人證實施強制註銷,同時停止正在享受的各項惠殘政策。證件註銷後,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辦理殘疾人證。

如認為持證對象不符合殘疾標準,可向旅順口區殘聯舉報或反映。

舉報電話: 0411-86390632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為便於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請在舉報或反映問題時,提供具體事實或線索以及舉報人的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旅順口區殘聯將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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