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衛過當和故意傷害有何區別?

江西景德鎮樂平雲中馬


用老百姓的話來說,正當防衛就是我受到不法侵害,我被迫奮勇反抗,儘管我的反抗,自我保護,可能會對對方造成傷害,甚至傷到對方的性命。但我的行為就屬於正當防衛,我沒有故意或隨意傷害到與我有關或無關的人。就像去年的崑山龍哥,儘管被白衣大俠砍死,但屬於正當防衛,不承擔刑事責任和經濟責任。老百姓反而把砍死混社會的龍哥的白衣大俠呼做英雄,就是因為正當防衛,同時又是為民除害,有正義之舉。

相反,在崑山龍哥被砍死一案件中,可憐的混世龍哥因瑣事和麵子故意用兇器傷害到白衣大俠,他的行為就屬於故意傷害,只是被白衣大俠正當防衛了,他法理上無須承擔故意傷害罪。如果白衣大俠砍死傷害自己的龍哥,並持刀進一步傷害到與龍哥同行,並沒有潛在威脅到自己的同伴,那白衣大俠可能就犯了故意傷害罪。對於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我覺得回顧一下被稱為中國司法關於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故意傷害實踐的最經典案例,幫助頭友們認清這兩個法律術語,增強法制觀念,具有重要意義!








視界心觀


答案你都寫在題目上了!呵呵!刑法的法條百度也可以搜索!最關鍵的問題是就事實部分法官怎麼認定!目前為止,一些法院審理傷害案件審查還是不夠嚴謹的!就像公安認定互毆或者誰傷重誰有理一樣!我親身經歷,對方四人,我二人,對方先動手,後反抗致使對方輕傷!公安筆錄可以很清晰的反應事實!對方什麼都承認!我也沒有追打!但法院依然勸我賠償對方!很明確的告訴我!這不算正當防衛!會認定防衛過當,但可以判緩刑!為了不背官司在身!我賠了十萬給對方!噁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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