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故事】柳林警方依法查處一批火災肇事違法行為人

“清明節”正值風乾物燥時段,又是法定休息日,上墳燒紙人員明顯增多,人為火災隱患進一步加大,防火形勢嚴峻。柳林縣公安局按照“三個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加大森林火災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處理5起火災案件,並對違法行為人予以行政處罰。

2019年4月5日柳林縣柳林鎮王家莊村(後蔡家溝自然村)村民蔡某某,因上墳祭拜燒紙時,不慎點燃周邊樹木,引發森林火災。青龍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到達現場,協同多部門展開撲救行動,現違法嫌疑人蔡某某已被柳林縣公安局行政拘留。 由於現場風力較大,導致火勢持續蔓延,現該火災過火面積較大,涉及面廣,案情複雜,損失嚴重,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4月5日中午12時許,陳家灣鄉下羅村村民張某在清明節上墳時,不顧政府及派出所民警的警告,仍然焚燒事先準備好的冥幣、黃紙等,並在此過程中將周邊三萬荒草引燃,張某在未將著火的荒草完全撲滅的情況下離開現場,致使荒草在燃燒,並將周邊退林還林栽種的松樹引燃,過火面積達11畝。同日3時許,陳家灣龍門塔村村民張某攜帶冥幣、黃紙、香火及大炮到本村“上草則塔”(地名)上墳,在經過鄉村幹部成主的登記處時,拒不接受登記,其在上墳燒完紙質,放爆竹時將爆竹倒置於草地上,引燃的爆竹爆炸後引燃荒草及槐樹林,過火面積達2畝。目前,二人均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4月5日11時許,閆某應在李家灣鄉王家會村老爺廟跟前的駕校山上上墳期間,過失將附近的乾草引燃引發火災,過火面積四畝左右。4月7日17時許,在李家灣鄉下白霜村,張某去下白霜村山上上墳,過失引起了火災,過火面積大約40畝。4月7日,對違法行為人張某予以罰款貳佰元人民幣之處罰;4月8日對違法行為人閆某應予以行政拘留十日之處罰。

柳林公安溫馨提示:春季天乾物燥,是火情高發期,希望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將防火意識深扎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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