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規範城區人行道停車秩序的通告

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通告

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人行道停車秩序,保障人行道安全暢通和道路設施完好,改善市民出行環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規範城區人行道車輛停放秩序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城市管理部門依法在城市道路及周邊施劃停車泊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分別在停車泊位和規定位置內有序停放。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人行道及公共場地設置停車場或施劃停車泊位,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損毀和塗改道路停車設施、設備、泊位標識。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施劃的停車泊位以外的城市道路及周邊區域違法停放車輛,不得在公園綠地上行駛、停放車輛,不得以設鎖、長期停放廢棄車輛或者非機動車等方式佔用依法施劃的公共停車泊位。

四、自2019年4月25日起,我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將對縣城建成區及工業園區人行道違停行為開展聯合執法,對違法停放車輛的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依法拍照取證,將違法信息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

特此通告

武寧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武寧縣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日

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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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走武寧||太平山上櫻花開

2、創建全域旅遊示範縣,縣自然資源局將這樣發力.......

关于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的通告

審核:陳洪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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