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對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有明確規定,但對於“惡勢力”違法犯罪應該如何處理?“套路貸”、“軟暴力”是現實中黑惡勢力實施違法犯罪的常見手段,應該如何在法律上予以認定和懲罰?涉黑惡財產是黑惡勢力坐大成勢的經濟基礎,司法實踐中該怎麼處置才能真正實現打財斷源?
隨著4月9日上午全國掃黑辦首次新聞發佈會的召開,上述一系列問題都有了明確答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惡勢力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4個意見,在新聞發佈會上向社會公開發布。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出席新聞發佈會,並對上述4個意見的出臺背景、重要意義、主要特點和貫徹實施等重大問題作了解讀。
01
出臺背景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過去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各有關部門全力以赴、攻堅克難,專項鬥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效,黑惡勢力囂張氣焰得到沉重打擊,社會治安環境明顯改善,黨風政風社會風氣明顯好轉,發展環境明顯優化,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明顯增強,已展現出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戰略意義。
踐中,在惡勢力和“軟暴力”違法犯罪認定,依法打擊“套路貸”、處置黑惡勢力犯罪涉案財產等方面還亟待進一步明確、細化。全國掃黑辦公開發布上述4個意見,是具體落實黨中央開展專項鬥爭的部署要求,完善專項鬥爭向縱深推進的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舉措;既是精準辦案、依法嚴懲之需,也是回應社會關切之舉。
02
重要意義
出臺4個意見,為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對於確保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始終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具體說來是“三個有利於”:
——有利於震懾和預防黑惡勢力犯罪。這次出臺的4個意見不僅僅用於規範指導辦案,還能對黑惡勢力形成震懾,有效預防犯罪。以“套路貸”為例,當前,黑惡勢力在“套路貸”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屢屢得逞,既與黑惡勢力鑽法律政策“空子”有關,也與受害人對“套路貸”等違法犯罪的危害性認識不清、遭遇“套路貸”等違法犯罪後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密切相關。這次相關意見出臺後,通過宣傳普及、司法運用,可以起到懲治犯罪、教育群眾的作用,有利於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可以說,於當下,是解決好目前專項鬥爭中遇到的法律政策適用問題;於今後,是加強源頭防範治理,築牢社會治理法治根基的重要舉措。
03
主要特點
這4個意見的制定,著眼於滿足基層一線辦案機關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實際需要,堅持法治原則、問題導向,總結專項鬥爭辦案實踐中的成功經驗,保證了文件的有效性和實用性。具體來說,突出了“四性” :
04
貫徹實施
這次4個意見發佈後,全國掃黑辦將努力發揮好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積極推動貫徹實施。具體要抓好“四項工作”:
——加強宣傳培訓。組織開展宣講活動,尤其是發揮網絡新媒體、融媒體作用,解讀好、宣傳好4個意見,提高群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精心組織開展學習培訓活動,引導廣大政法幹警吃透意見精神,更好地運用於專項鬥爭實踐。
——加強辦案指導。以查處的新類型涉黑涉惡案例為重點,編印執法辦案指導手冊,分批推出指導性案例,為基層依法精準辦案提供參考。加強執法辦案規範化建設,指導基層辦案人員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法律適用關,切實提升辦案能力和辦案質量。
——加強督導落實。組織協調政法各單位,就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專項督導,並把這4個意見的適用作為中央掃黑除惡第二輪、第三輪督導的重要內容之一,確保意見落到基層、落到實處。
——加強後續保障。及時研究分析專項鬥爭新情況新問題,推動進一步明確執法辦案標準,完善法律政策保障。特別是針對黑惡勢力非法放貸、黑惡勢力“保護傘”認定、依法打擊網絡涉黑涉惡犯罪等問題,適時研究制定相關法律政策文件,推動辦理涉黑涉惡案件的法律依據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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