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禮”你知道多少?這裡面有大哲學

禮是一個會意字,左邊是一個示字,右邊是豊字。豊是古代祭祀所用的器具,示則表示有人在引領主持示範。可見,禮的本意是一種儀式。這種儀式,就是祭祀。

古文“豐”與“豊”是同一個字,後來慢慢有所演變,前一個,是其本字,上下兩部分,下面是一個豆字,但實際代表的意義,並不是豆,而是一種形狀像豆字的容器,叫觶,是一種酒器。談到鼎尊爵三個字時,我們說過,古代的酒器有很多不同的名字,那是因為每一種的用途不同。觶是一種專門用來祭祀的酒器。上半部分,也是一種器具,但不是一個專門的字,而是一種象形,玉器上擺放了豐盛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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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酒有豐盛的物品,可見,這個禮,是何等的重要或者說高規格。再加上有人引領示範的儀式,就更顯得規格高了。所以,禮在古代部落,是最崇高的盛事。這種崇高的盛事,不是一般人任何時候就能行使的,必須在大豐收的時候。也就是說,禮,是一定有等級有規矩的,不是任意的。古代帝王,最高規格的祭禮是封禪,那是有德之王才能乾的事,很多帝王知道自己無那個德行,一生都不曾舉行封禪大禮。

據《禮記·王制》記載,古代禮共有六類,分別為冠、昏、喪、祭、鄉、相見,也就是說,古人所說的禮,有六個大部分,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祭禮,因為“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用今天的話理解,禮,就是天地人的規矩,不僅僅是人的規矩,還包括了天地,可見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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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冠禮,字意指穿衣戴帽,但實際上,並不僅僅指穿衣戴帽,應該說是衣食住行,全部包括。我們小時候,母親會教我們怎樣拿碗怎樣拿筷子,給客人遞茶應該如何如何,這就是衣食住行之禮。當然,冠禮遠不止這些,古人有一整套極其繁複的程序和規矩,細到了諸如束髮等成人儀式,只要看一個男性的頭髮,便可知道他在哪個年齡段。穿衣,不同等級的人,可穿什麼類型的衣服,可戴什麼樣的帽子。再比如我們此前講的鼎尊爵,不同的人,吃飯時用什麼樣的碗,什麼樣的筷子,什麼樣的酒器,甚至怎麼坐,怎麼站怎麼行,都有嚴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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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禮即婚禮,同樣極其繁複,昏也有六禮,在此不細說。 我們今天講移風易俗,將婚禮簡化到了不能再簡化的程度。一方面,移風易俗當然是應該的,古代那種繁複,不僅不宜且浪費。但另一方面,我們講移風易俗而完全不講形式,也會出現一個物及必反的後果,正因為簡易,離婚率也高。因為離一次再結一次,太容易了,古人不會離婚,原因是結一次婚太複雜了,成本太高。當然,今天離婚率高,不全是因為儀式的簡化,但儀式簡化,顯然是離婚率高的原因之一。可見世上事,有利就必定有弊。別人如果對你說,某事百分之百好,你幾乎不用判斷,就可以下結論,錯的。

所謂鄉禮,也就是鄉規民俗。相見,就是接人待物。比如今天吃飯的座次排位,仍然遵循當時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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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所謂禮,就是當時社會的一套嚴格的規則,事無鉅細,全在這套規則之中,既包括了我們今天的道德標準,也包括了今天的法律,還包括了禮儀規矩,是一套無所不包的行為準則。據說,最早以文字方式記載這套規則的,是《周禮》,之所以叫周禮,是因為周公所制定。當然,這套規矩太繁複,恐怕周公一個人,沒法定下這樣系統龐大的東西,應該是自古以來,慢慢形成,周公只是一個集大成者。這套《周禮》,後來遺失了,沒有傳下來。

孔子一生,都在追尋這個禮字。他說,悠悠萬事,唯此唯大,克己復禮。他要復的這個禮,就是周禮。但是,他窮其一生,別說復周禮,就是復一部分,都已經不可能。有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就是這套禮太包羅萬象太繁複,確實有些是完全不合時宜的,別說執行的難度太大,就是重新修訂成冊,恐怕都是一個比乾隆修四庫全書更為龐大的工程。

此外,還有一個原因,可能是多少代人都沒有注意到的,那就是權力擁有者,也就是當時的統治者,根本不願復這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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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的最重要部分是祭禮。祭禮有一整套規矩,不同社會地位的人,死後所能享受的祭禮規格,是絕然不同的,此外還有其他一些祭祀儀式,比如祭天祭地,也是完全不同的。史書中常常提到諸如封禪、巡狩等,都屬於祭禮。今天將巡狩誤認為是皇帝打獵玩樂,那是大錯特錯了。北京有天壇,那是皇帝祭天的地方,還有地壇,那自然就是祭地的地方。還有先農壇,那是一種半祭禮半宣示的禮,開春禮。以此告示全國,春天到了,可以農耕了。

每一種祭禮,規格不同,參與的人,所用的器具,執行的儀式等等,全然不同。如此一來,祭禮的主持者,就一定是大知識分子,需要用一生的時間去學這些禮,否則,根本不可能分清各種規制。春秋時,孔子屬於這樣的大知識分子,所以,有很多人求教於他,這件事或者這樣做,是否合禮。可見,掌握這種禮的人,少之又少。

從另一方面,也說明一點,掌握禮法的人,一定處於極端的高位。這個高位,不是王或者皇,也不是諸侯,但就王公諸侯,也怕他,他如果說一句不合禮,就等於今天法院宣判不合法,具有絕對的權威。當然,孔子不屬於這一類,那是因為孔子所處的時代,這些禮已經不復存在。正因為如此,孔子才要克己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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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由這一類人自由發展,並且形成一個大集團的話,這個集團,就會對王權形成巨大的制約,時間一長,甚至處於王權之上。比如印度的婆羅門,就屬於這一族,直到今天,婆羅門都是印度最高等級的種姓,形成世襲了。而在早期,婆羅門只是祭禮的主持者,由於婆羅門越來越強大,完全控制了世俗權力集團,婆羅門便置於世俗集團之上,成為一種宗教。世界上的其他宗教,基本也有這樣的經歷,如基督教,也曾一度和羅馬國王激烈鬥爭,甚至在整個歐洲史上,所謂黑暗的中世紀,其實就是教權處於政權之上的時代,經過幾百年的鬥爭,尤其出現文藝復興,科學幾乎將基督教證偽,世俗政權,才反敗為勝,又將政權置於教權之上。

在中國早期,也曾有種姓的出現,但沒有發展,與禮尤其是祭禮的極度強化不夠,大有關聯。或者從另一個角度說,中國的世俗權力機構,很早形成了大一統,相反,禮官則被永遠地置於了世俗官員平等的地位,處於皇權之下。這也是中國始終沒有形成宗教的原因。此處所稱的宗教,指後來的一神教,實際上,一神教之前,世界普遍存在的是多神教。中國沒有完成多神教向一神教的過渡,既因為中國更早形成了大一統世俗政權,也因為春秋時,禮被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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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孔子的意願,能夠克己復禮,並且將這個禮一直髮展下去,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走向一神教。換個角度說,禮尤其是祭禮之不可復,恰恰因為祭禮的發展,會導致世俗權力的削弱。而當時世俗權力太過強大,神權或者說教權,根本無法與之抗爭。

那是不是說,孔子的克己復禮,就沒有合理性了?肯定不是。

世上事,不能走極端。禮如果走向一個極端,就可能演化成一神教,而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禮崩樂壞,也就是今天的社會亂象,道德淪喪,法律意識淡薄,不講規矩不講原則,無所不用其極。簡單地說,也就是非禮。若從後一種意義上說,孔子在兩千多年前,就已經預見了今天的非禮社會。

今天,我們講文化重建,或者說講傳統文化迴歸,其實,就是在重建這個禮。在重建我們的道德、重建我們的法律,重建我們的禮儀規矩。這也說明,後來社會的發展,將禮細分了。道德,成了社會的最高精神標準。法律,是社會的最低標準。禮儀規則,則是人們日常的行為準則。

https://mp.weixin.qq.com/s/5O-1Vfgl80mw5YYE99SEFQ 摘自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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