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為什麼要求政府徵地 欄目

  • 在紹興市柯橋區A鎮調研期間,遇到區領導下訪,有20多位老年婦女來反映情況。一瞭解,原來是要求區政府徵收她們村的土地,區裡領導和鎮政府工作人員哭笑不得:徵地這事不是說徵就可以徵的,必須要有規劃,要有徵地指標,要有用地計劃。那麼,為什麼農民會要求政府徵地而不是反對徵地呢? A鎮屬於紹興市的核心工業區,距柯橋區政府所在地不遠。來上訪要求徵地的農民,村莊正好處在柯橋區經濟開發區邊上。已被徵收的失地農民每月有1400元左右的養老金,而土地未被徵收的農民只能參加農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每月只有不到100元。徵地農民60歲後每月拿1400元養老金,日子可以過得不錯,而未徵地農民60歲後每月只有幾十元。在強烈的對比之下,土地未被徵收農民當然有強烈的失落感。
  • 農民希望自己土地被徵收,原因很簡單,就是徵地補償要遠高於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所獲收入。但全國的確也普遍出現了徵地衝突,這是為什麼呢?有兩個原因,一是有些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市縣級政府缺少給農民的補償,該給的徵地補償不能到位;二是農民希望借徵地來獲得更多更大利益。土地不可移動,要搞建設,規劃區內土地就必須被徵收。少數農民坐地要價,其中一種方法是要求高價補償地上附著物。簡單地說,農民不是不願徵地,而是希望借徵地以及拆遷的機會獲得更多好處。
  • 有人說,之所以農民反對國家徵地,是因為徵地后土地價值巨大,農民希望分享徵地後的鉅額增值收益。因此,徵地制度改革的焦點在於讓農民參與分享農地變為建設用地後的增值收益,這種說法不正確,若如此進行徵地制度改革,十分荒唐。 包括紹興在內的沿海發達地區,2005年前,國家鼓勵發展鄉鎮企業,村集體將荒地甚至耕地用來建廠房發展鄉鎮企業。在不長的時間,鄉鎮企業獲得了巨大發展。2005年以後,國家不再允許未經徵收而將農地用於建設。也因此有村支書感慨,要是在2005年前膽子大一點,眼光長遠一點,多在集體農地上蓋一些廠房,現在村集體租金收入就要多得多了。
  • 也就是2005年前後,紹興市開始搞工業園區建設,不再允許工業園區以外的土地蓋廠房辦工業。結果,自上而下的徵地指標基本上不可能落到村裡,而是集中做到工業園區,過去未建廠房的農地也就永遠不再有轉為建設用地的機會,而劃入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的村莊的農地則都要徵收以用於建設。若以農民應當分享土地徵收之後的增值收益為基本預設來進行徵地制度改革,就是極大地誤解了當前徵地衝突的實質,誤解了農民對土地的認識,以及誤解了中國土地制度的實質。
  • 未來20年,將是中國城市化和基本建設的關鍵時期,在人口城市化的同時也必然會有土地的城市化。土地城市化,就是農地要被徵收為建設用地。農民並不反對土地徵收,因為徵地補償的收益要高於農地收益。反過來倒是,中國絕大多數農民的土地是沒有被徵收機會的。即使按每年500萬畝徵地面積計算,未來20年國家還要徵收1億畝土地,這1億畝土地只相當於全國20億畝耕地的5%,相當於全部140多億畝國土的不足1%,絕大多數農民希望自己的土地被徵收,也是沒有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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