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頭”概述

包頭地處渤海經濟區與黃河上游資源富集區交匯處,北部與蒙古國東戈壁省接壤,南臨黃河,東西接土默川平原和河套平原,陰山山脈橫貫中部。包頭地理座標東經109°15′~110°26′,北緯40°15′~42°43′海拔1067.2米

[15]。面積為27691平方公里。包頭城市建成區面積360平方公里,市中心區面積315平方公里。

黃河流經包頭的地段是原始人類較早活動的地方,在這裡蘊藏著大量的古人類文化遺蹟,已發掘的就有10多處。在位於東河區以東15公里的阿善溝門的格膝蓋溝,發掘出一處保存完好的新石器時代村落遺址-阿善遺址和大量的文物。

蒙古高原位於東西上千公里的陰山山脈之北,中國古代,這裡是北方遊牧民族生息繁衍的地方,在與黃河流域的各代中原王朝的交往中,促進了各民族的融合,加快了少數民族的封建化過程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發展和文明的交往。

從戰國至唐朝,包頭境內曾幾次建築過一些古城。最早是趙武靈王於公元前306年(武靈王20年)築九原城。公元前221年秦為九原郡。漢代築雲中五原等郡。公元433年,鮮卑族建立的北魏王朝,設懷朔鎮。唐王朝在河套地區設立了東、中、西3個“受降城”。

進入五代後,包頭屬遼統治。遼在這裡設雲內州,一直沿襲至金元,建制未變。元代初年,包頭地區的冶煉業、紡織業、陶瓷業開始興盛,出現了商品經濟,商業活動隨之興旺起來。1368年(洪武元年),元亡明興,元朝的殘餘勢力退往嶺北地區,明朝在漠南地區先後設置了衛所40多處分別為九大塞王轄區。土木堡之變英宗復辟後河套無人駐守,韃靼在天順年間(1457—1464)開始有規模地進入河套,後來蒙古族各部落陸續進駐河套,包頭地區成為土默特部落遊牧之地,不久統一了蒙古各地和漠南地區。

清朝建立後,公元1741年(乾隆5年),薩拉齊建築,設協理通判,這是包頭地區最早出現的行政建制。1809 年設包頭鎮。1870年(同治9年)前後,包頭修築城牆,闢東、南、西、東北、西北5座城門,形成了近代包頭的城市規模。

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初,包頭已發展成為中國西北著名的皮毛集散地和水旱碼頭。

1923年(民國十二年),平綏鐵路通車包頭。1924年3月析薩拉齊縣包頭鎮及五原、東勝及固陽縣地置包頭設治局。局所駐包頭鎮(今包頭市東河區)。

中國“包頭”概述

民國時期和平路

1926年(民國十五年),設包頭縣。

1931年(民國二十年),包頭電燈麵粉公司和永茂源甘草公司創辦,包頭開始有了近代工業。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中德雙方組織的“歐亞航空郵運股份有限公司”在包頭修築飛機場,開闢包頭——寧夏——蘭州航線,定期航班每週往返一次。飲食、服務業日益興旺,市面日趨繁榮。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抗日戰爭爆發,日軍進佔包頭。[7]“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統治期間設立包頭特別市。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包頭設市,1945年實行市縣並存。

1949年(民國三十八年)9月19日,綏遠發動“9·19”起義,包頭獲得和平解放。

1950年2月13日,包頭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53年包頭撤縣留市。

1954年原綏遠省包頭市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為自治區轄市。

1955年,包頭市被列為國家重點規劃的8個城市之一,第一個五年計劃中蘇聯援建的156個項目中內蒙古的5個全部在包頭市,奠定了現今的城市格局。[8]

中國“包頭”概述

現代化稀土之都包頭(38)

1960年原屬巴彥淖爾盟的烏拉特前旗劃歸包頭市領導。[9]

1961年以1958年撤銷併入包頭市的原固陽縣轄區復設固陽縣(駐固陽城關鎮)。轄1縣、1旗。[10]

1963年將固陽縣劃歸烏蘭察布盟,烏拉特前旗劃歸巴彥淖爾盟。[11]

1970年烏蘭察布盟所屬土默特右旗(駐薩拉齊)、固陽縣劃歸包頭市。轄1縣、1旗。[12]

1996年5月18日,國務院批准將烏蘭察布盟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達茂旗)劃歸包頭市管轄。

地形地貌

中國“包頭”概述

亞洲唯一的市內溼地草原包頭市賽罕塔拉草原(9)

包頭境內有陰山山脈的大青山、烏拉山(以昆都侖河為界),山峰平均海拔2000米,最高峰海拔2324米。全市由中部山嶽地帶、山北高原草地和山南平原三部分組成,呈中間高,南北低,西高東低的地勢。黃河流經包頭市境內214公里,公路、鐵路兩橋並行飛架黃河南北。

氣候特徵

中國“包頭”概述

月平均氣溫及降水

包頭屬半乾旱中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這裡景色宜人,氣溫適度。據《包頭市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年平均氣溫為7.2℃,年平均風速1.2米/秒,年降水總量421.8毫米,年日照時數2882.2小時。全年空氣質量二級以上良好天數達到324天,比上年增加3天。

水資源

中國“包頭”概述

黃河流過濱河區

黃河流經包頭境內214公里,水面寬130米到458米,水深1.6米到9.3米,平均流速為每秒1.4米,最大流量每秒6400立方米,年平均徑流量為260億立方米,是包頭地區工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的主要水源。此外,艾不蓋河、哈德門溝、昆都侖河、五當溝、水澗溝、美岱溝等河流,水流量可觀,也是可以利用的重要水資源。

包頭可利用地表水總量為0.9億立方米(不包括黃河過境水)。地下水補給量為8.6億立方米。從50年代起,包頭就開始了大規模的水資源開發,先後修建了黃河水源地多處,以及奧陶窯子、團結渠、民生渠、磴口揚水站(東河區一村莊,不同於巴彥淖爾市磴口縣)、畫匠營水源地等較大的黃河提水工程,先後構築了昆都侖、劉寶窯、水澗溝等中小型水庫,進行了大規模的水資源開發。包頭地區的生活、工業及農業用水設施已經能夠滿足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礦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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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鄂博鐵礦

包頭市是世界最大的稀土礦床——白雲鄂博鐵礦所在地,該市的礦產資源具有種類多、儲量大、品位高、分佈集中、易於開採的特點,尤以金屬礦產得天獨厚,其中稀土礦不僅是包頭的優勢礦種,也是國家礦產資源的瑰寶。已發現礦物74種,礦產類型14個。主要金屬礦有:鐵、稀土、鈮、鈦、錳、金、銅等30個礦種,6個礦產類型。非金屬礦有:石灰石、白雲岩、脈石英、螢石、蛭石、石棉、雲母、石墨、石膏、大理石、花崗石、方解石、珍珠岩、磷灰石、鉀長石、珠寶石、紫水晶、芙蓉石、銅蘭、膨潤土、高嶺土、增白粘土、磚瓦粘土等40個礦種。能源礦有:煤、油頁岩等。

生物資源

包頭市山地佔14.49%,丘陵草原佔75.51%,平原佔10%。已開發和利用的土地中,耕地面積佔土地面積比重14.3%;森林面積149.2千公頃,草原面積2086.5千公頃。

北部丘陵地區大都種植乾旱作物,主要有莜麥、蕎麥、馬鈴薯、胡麻、菜籽等。北部草原盛產綿羊、山羊、牛、馬、駱駝等牲畜。南部平原區土質肥沃,有引黃(河)灌溉系統和地下水澆灌設施,旱澇保收,盛產小麥、糜黍、甜菜、向日葵、玉米、高粱及蔬菜、瓜果。

中部山嶽,據初步考察,野生植物共有88科,302屬,601種。列入國家重要保護的稀有物種有黃耆,蒙古扁桃。常用的重要藥材有甘草、黃芪、麻黃、赤芍、防風、柴胡、桔梗、遠志、知母、黨參、枸杞等200多種。

在山嶽中的次生林帶和草原地區,是野生禽獸棲息、繁衍之地。有獸類21種,其中青羊、雪豹是國家二級保護珍稀動物;狍子、毛皮獸、赤狐、獾、豹、野貓、蒙古兔等是內蒙古自治區級的保護動物。鳥類繁多,有留鳥25種,夏候鳥18種,旅鳥80種,冬候鳥7種。其中屬國家保護的珍稀鳥類有:雀鷹、大鷲、金雕、紅隼、松雀鷹等13種。

包頭是一座典型的移民城市,從古至今經歷了數次大規模人口遷徙。除了世居的蒙古族以外,其他民族主要來自華北和東北及周邊盟市。全市常住人口276.6萬人,包頭市區人口226.8萬人。[16]

中國“包頭”概述

包頭市人口數量預測模型

截至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為2650364人,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時的229740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52960人,增長15.36%,年平均增長率為1.44%。[17]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1368696人,佔51.64%;女性人口為1281668人,佔48.36%。常住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7.9下降為106.79。[17]

全市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2499508人,佔94.31%;蒙古族人口為85121人,佔3.21%;其他少數民族人口為65735人,佔2.48%。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333151人,增長15.38%,蒙古族人口增加17243人,增長25.40%;其他少數民族人口增加2566人,增長4.06%。[17]

2016年末全市常住總人口285.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9萬人,其中城鎮人口237.1萬人,鄉村人口48.7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83.0%,較上年末提高0.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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