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大部分人對琦善這個人物的形象認知來自於早年趙丹老師主演的電視劇《林則徐》和後來謝晉導演的給香港迴歸的獻禮片《鴉片戰爭》。觀眾喜歡看忠奸分明的衝突,於是當林則徐被塑造的正氣凜然的時候,對比的琦善則是昏庸賣國的嘴臉。

"漢奸"與"賣國賊"到今天都是話語中最壞的罪名,被扣上這個帽子的人,似乎都恨不得被食其肉、寢其皮。

琦善是一個根紅苗正的滿清貴族,他全名博爾濟吉特·琦善,滿洲正黃旗,他世襲的家裡的一等侯爵,他父親當過熱河都統,相當於熱河軍分區的最高軍事長官。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嘉慶十三年(公元1808年),琦善以刑部員外郎的身份步人仕途,後過幾次的升擢,到了嘉慶二十年時,他又被授予河南按察使。至嘉慶二十四年時,他被升至河南巡撫。次年,他因黃河氾濫,疏忽失職而被革除職務,但同年便又獲得寬大處理,繼續擔任河南按察使,不久又被調至山東。

道光元年(公元1821年),擔任山東巡撫。到了道光三年初,由於父親去世而承襲爵位,到第二年的時候,他順利地平定了反清的動亂教派。道光五年初,他又被授予兩江總督。道光九年到道光十一年年間,出任四川總督,其後授封為直隸總督,道光十六年兼任充協辦大學士,道光十八年擔任為大學士,看到此處,似乎可以看出官位是一直圍繞在他左右,仕途一度是平步青雲。

然而,一場鴉片戰役,讓琦善從道光皇帝的寵臣,變成千夫所指的"罪人"。

道光十九年(公元1840年),爆發了中英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到了1841年,英軍順利地佔領了浙江的定海,戰爭也迅速波及到了北方,琦善因此而被調往天津辦理防務。英國海軍艦隊分別於八月、十一、十二日抵達大沽口外緣,琦善不僅是絲毫沒有準備去抵抗,竟然還給敵軍送去了食物,十六日時,英軍首領便提出賠款、開埠等一系列無理的條件。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到了八月二十日,皇帝下令讓琦善同英國人進行交涉談判。琦善在大沽特地設了帳篷用來款待英國的使者並進行談判事宜。琦善指責林則徐辦事不妥,答應會代為懲治,談判最終成功,九月十七日,英人應允返回粵地。琦善又被派遣為欽差大臣,前往廣州而取代林則徐之職,署為兩廣總督。

綺善在到達廣州之後,無奈討好英國人,放鬆廣州防事,但是英國人的慾望有所增加,他們要求懲處林則徐,井且還要割給英國一個新的貿易地區。到了道光二十一年之時(即公元1846年)一月七日,英人不願再拖延談判,攻陷了川鼻要塞,第二日,琦善第一次上報這次戰爭時稱"未分勝負",但十日後獲悉實情時,又奏報要塞已經淪陷了,英軍火炮過於猛烈,清軍難以抵抗。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他見狀便主張割地與英國,並迅速重開廣州商貿,以平息英國人的無理提議,當然這也使得廣州倖免於難。循此想法,他在一開始同英國人商談,二十日達成《川鼻草約》。但不待中英兩國政府任何一方之批准,英使義律就已佔據香港,還正式宣佈它為大英帝國的一部分,廣東巡撫怡良馬上將此事上報道光皇帝,同時表示對《川鼻草約》的條款事前是並無知曉。

怡良的奏報使道光確信琦善是表裡不一,於是下令給廣東派遣大量援兵用來加強防務,致使英人也懷疑琦善對他們施耍伎倆。到了同年的二月二十三日,英國士兵開始進攻虎門,二十六日虎門炮臺失守。

琦善主張用妥協的方式解決中英爭端,而不是武力對抗。在中國人的邏輯裡面,主張"妥協"就等於主張"投降",於是琦善成了賣國賊,其實歷史上大的妥協方針政策都是道光皇帝的意見,琦善只是按照道光的原則方針落實執行了而已。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妥協"即被目為"投降",而"投降"又被提升至"賣國"。帽子正是如此一頂頂地戴到了琦善的頭上。此時,譴責琦善的聲音非常得多。二十六日,道光皇帝發出上諭,訓斥琦善的做法,並命人將其革職逮捕回京,削去爵銜,沒收全部家產。回京之後,琦善被判了死刑,後被道光帝從輕處置,改為流放。

蔣廷黻先生評價:琦善對中英之戰誠然悲觀,但此"悲觀"是其識見"超人"之處。他知道中國不能戰,故努力於外交。蔣氏說:"琦善與鴉片戰爭的關係,軍事方面,無可稱讚,亦無可責備。在外交方面,他實在是遠超時人,因為他審察中外強弱的形勢和權衡利害的輕重,遠在時人之上。"

宋以降,主戰、主和的朝議之爭,由於受制於泛道德主義思維,遂有了忠奸順逆的道德色彩。主戰即為忠臣,主和即為奸逆。其實,戰爭的發動與否("打"還是"不打")不可僅憑意氣,無論這意氣是否多高尚,而應憑對戰爭雙方形勢的審察及對戰爭的成本與收益的核算。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之後,琦善又東山再起,出任為葉爾羌參贊大臣,道光二十三年又委以熱河都統,但因為遭御史上疏指責而未能就職。道光二十三年末,繼任為駐藏大臣,道光二十七年初,琦善又改任四川總督,第二年皇帝嘉獎其治理有方而賞賜他一品頂戴。

道光二十八年末,再度授予協辦大學士,同時留川督任,道光二十九年,調派為陝甘總督。因對該地區及青海回部過於苛刻,咸豐元年(即公元1851)又被革職而流放于吉林。但數月後需他去河南阻擊太平軍,又將他召回,琦善受命任署河南巡撫,督辦楚、豫交界防務。至咸豐三年春,咸豐帝命他在江蘇協助防守江北大營。於咸豐四年夏季病逝,諡號為"文勤"。

鴉片戰爭中《穿鼻條約》的簽訂者琦善是大奸似忠還是大忠似奸?

與英方簽訂了《穿鼻草約》,他之所以被稱為"漢奸",即因這次簽約。然而,照當時的情勢,不簽約,又能如何?不過二十年,有所謂"第二次鴉片戰爭",清廷不願完全履行條約,結果是圓明園被燒,廣州被佔領。或曰,歷史不能假設,二十年前後的事情不能用來互證,那好,且看事實:一年後,清廷雖不承認《穿鼻草約》,卻須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才能停戰。

琦善這個人其實有本領、能幹事,但生在了那個積貧積弱的時代,在一個弱肉強食的時代當了一個弱國的官,在一個崇尚"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年代,他不能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又改變什麼,只能在一個受控的環境裡,做違背自己內心的事,所以說他和李鴻章一樣,是個人的悲哀,也是時代給予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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