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11時左右,一臺後車牌懸掛湘AS6666“靚號”的紅色寶馬X6從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天心大隊九中隊民警身邊經過並停在附近。
出於職業習慣,民警張文輝多看了一眼,發覺車牌顯得不自然,便走近細看。
結果發現該車後車牌的四個數字“6”竟然有兩個是貼片變造的,再看前車牌懸掛的車牌是湘AS*T66。
隨即,民警檢查了車輛和駕駛人的證件,駕駛人鄒某在證據面前,承認了變造號牌的違法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條第1款之規定,鄒某將被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湖南交警提醒
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屬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自己對他人都存在著安全隱患,請廣大駕駛員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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