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葯業實控人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成迷

4月10日,葵花葯業(002737.SZ)原董事長關彥斌涉嫌故意殺人被批捕的報道引發市場關注。

有消息稱,葵花葯業原董事長關彥斌涉嫌故意殺人被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檢察院批捕,公安機關提請逮捕時間為1月29日。目前該案仍在偵辦中。

葵花葯業是以生產中藥為主導,集藥品研發、生產、銷售為一體的大型醫藥集團企業,在“兒科、婦科、消化系統、呼吸感冒、風溼骨傷病、心腦血管病”領域均有佈局,其中“小葵花”兒童藥系列和“葵花”消化系統用藥知名度較高,廣告形象也已深入人心。

聲稱“有太陽的地方就有葵花”的葵花葯業今日面臨陰影,受關彥斌消息影響,公司股價大跌,截至收盤,葵花葯業的股價為18.17元/股,下跌了5.27%。

第一財經記者撥打葵花葯業董秘辦電話,一位證券辦工作人員接聽後表示不方便對此事進行回應。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後續將由公司媒介部與記者進行對接。記者追問公司預計何時出公告,對方未回答。

記者注意到,葵花葯業在今年3月公佈的2018年年報裡首次提到關彥斌被採取強制措施一事。根據年報披露的處罰及整改情況,公司實際控制人關彥斌“因個人原因與他人發生糾紛造成身體傷害,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其在上市公司不擔任董、監、高職務,該事件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其行使股東權利不受影響。”同時調查處罰類型一欄寫著“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而結論一欄寫著“無”。

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許峰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關彥斌目前在公司沒有太多職務,只是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也不是特別高,批捕一事對葵花葯業最大的影響還是在經營管理層面。

雖然葵花葯業聲稱“其在上市公司不擔任董、監、高職務,該事件未對上市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影響”,但許峰認為實際情況並不完全如此。該公司可能會產生一些賠償問題或其他的財產糾紛。

除了涉嫌犯罪本身,市場還關心: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捕,葵花葯業有無及時披露該信息?

根據《證券法》第六十七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以及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同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規定了“及時”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觸及披露時點的兩個交易日內。

2019年1月1日,葵花葯業曾發佈晚間公告,稱董事會於2018年12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關彥斌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辭職原因為“因個人年齡的原因,從公司長遠發展角度出發,為給年輕人更多機會,優化經營管理團隊”。

公告還稱關彥斌的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最低人數,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不會影響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截至1月1日,關彥斌持有公司11.38 %股份。

許峰認為,下結論認定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存在一定問題。如果關彥斌本身不是公司董事長,只是持有逾10%的股份,那他對公司的實際控制如何實現值得討論。

許峰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關彥斌先被抓還是先辭職,這是首先需要理清的問題。根據批捕時間推斷,很有可能是關彥斌先被抓然後辭職,今年1月1日公司披露的辭職原因跟此事沒有關係,但根據公開信息判斷,不排除辭職本身就跟涉嫌犯罪有關係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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