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禁止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若干規定》,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加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於2019年上半年部署開展全面排查,對機構或個人違法違規導致適齡兒童、少年未接受義務教育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依法依規嚴厲查處問責。
近年來,一些社會培訓機構擅自招收適齡兒童、少年,以“國學”“女德”教育等名義開展全日制教育、培訓,替代義務教育的學校教育,極個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子女去培訓機構或在家學習,無正當理由未按法律規定保障子女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導致相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不能依法實現。
《規定》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違法招收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開展全日制培訓,替代實施義務教育;不得發佈虛假招生簡章或廣告,誘導家長將適齡兒童、少年送入培訓機構,替代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以“國學”為名,傳授“三從四德”、占卜、風水、算命等封建糟粕,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不得以其他方式組織學習替代接受義務教育。
針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因身體原因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情況,《規定》明確,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可委託殘疾人教育專家委員會對其身體狀況、接受教育和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能力進行評估,確定適合其身心特點的教育安置方式。
MORE
延伸閱讀
◐◑全面放開放寬落戶,68個城市你選哪個?
◐◑近視可治癒?假的!六部門聯合發文,這些宣傳語都不能信!
◐◑本週五(4月12日),菩提書苑喊您砸金蛋!◐◑黑洞要顯真身了!第一張照片光“沖洗”就用了兩年?
閱讀更多 山東人民廣播電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