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19-04-02 16:26 | 台州清風

清明、“五一”臨近,為進一步嚴明紀律,持續鞏固正風肅紀成果,近日,溫嶺市紀委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副科長蔣偉等人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12月,蔣偉會同該局社保基金監督科原副科長施文靜(另行處理)、工作人員江雪燕前往四川執行公務,公務完畢後三人前往九寨溝遊玩,相關費用在該單位行政經費中列支。2018年11月,蔣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江雪燕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新河鎮重點工程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李正芳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等問題。2017年間,李正芳在擔任該鎮金清二期拓寬工程指揮部指揮兼機新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期間,多次接受他人安排的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娛樂活動。2018年11月,李正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3.大溪鎮利岙村村委會副主任應國崇違規辦理喪事問題。2018年9月,應國崇在辦理家屬喪事過程中,講排場並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0月,應國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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