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 泰:新供給開啟農村消費升級新模式

2019年是鄉村振興戰略深入推進的重要一年,如何激發農村消費潛力,推動農村消費結構升級,對於決勝小康社會和穩增長具有重要戰略意義。除了收入補貼、家電下鄉等傳統刺激需求方式之外,以新供給開啟農村消費有望成為今後我國農村消費升級的新模式。

農村消費市場潛力有待進一步激活

對我國農村人均GDP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相關指標研究可以發現,從全球視角來看,河北省所轄縣及縣以下的消費水平大體相當於美國上世紀60年代中期、日本70年代中期的消費水平;就我國情況而言,河北省的縣及縣以下消費水平大體相當於2003年北京市的消費水平,大約相當於我國2010年前後的消費水平。由此可見,我國農村消費盡管與大中城市存在一定差距,但也孕育了巨大的消費潛力。

從動態的增長潛力來看,過去幾年,我國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一直高於城鎮居民。2014年至2018年,我國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城鎮平均高1.4個百分點,最高為2.9%,最低為0.79%。城鄉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一直呈現縮小趨勢。從邊際消費傾向來看,2010年以來,我國農村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總體大於城鎮居民,也就是說相較於城市居民,農村居民更願意把新增收入更多地用於消費支出。

研究發現,當前農村消費潛力相對而言比較大,收入增長的速度相對也更快,邊際消費傾向相對較高,已成為一個擁有巨大成長潛力的消費市場。

農村製造業產品消費潛力應予以重視

以城鄉視角來看,當前上海、北京兩地服務業在GDP中的佔比分別達70%和81%,該數據已接近發達國家的產業結構。而我國很多省份縣及縣以下地區的情況則恰好相反,服務業佔比較低,製造業和農業佔比較高。以河北為例,河北縣及縣以下地區服務業平均佔比為35%,最低的只有20%。

通過調研發現,目前我國城鎮的服務業和一二產業之比大概為“七三結構”,以知識產業、信息產業、文化娛樂產業、金融產業以及高端服務業等現代服務業,以及電子製造、生物醫藥等先進製造業為代表的產業,將是城市未來發展的重心。然而,我國農村的產業結構則與之相反,呈現“三七結構”態勢。

事實上,供給結構最終將與消費結構相匹配。從短期來看,對於我國城市而言,服務消費品的增長空間較大;對農村而言,物質消費品的潛力會更大。無論是一般的家用電器產品,比如空調、電視、洗衣機等,還是一些家居產品,比如床墊等,這些物質消費品在農村的消費增長潛力應引起重視。

積極探索推動農村消費升級的新模式新路徑

在擴大農村消費方面,需要選擇合適的模式和路徑。一種是以收入增長推動消費增長。消費是收入的函數,二者是正相關關係,收入增長會提升人們的消費能力。政府給予農民補貼或者實施家電下鄉等政策,實際上也是變相增加了農村居民的收入。隨著我國農村人均GDP達到3000美元后,再用類似於2008年那樣的收入補貼、家電下鄉等需求刺激政策,其邊際作用必然會下降。因此,需要轉換思維,尋找能夠推動農村消費升級的新模式、新路徑、新的著力點。

相比之下,新供給對於消費結構的影響更值得關注。新供給主義經濟學認為,在已有市場中,供給滿足需求;在新市場中,新供給可以創造新需求。在舊產品或原有市場中,比如飲食、穿衣等基本物質產品市場,人們對衣食住行的需求本就存在,供給只能滿足需求;而在新產品和新市場中,則是新供給創造新需求。

新供給引領農村消費升級,從生產角度看,是增加新產品和服務的有效供給;從銷售角度看,則是發揮渠道、零售、商業的作用,促進產品和服務的流通,形成一個良性循環且不斷優化的供給結構。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新零售業態在擴大農村消費方面發揮的作用,應予以全面、客觀的認識。新零售渠道在提供農村消費便利性、降低成本、提高質量、優化服務等方面,均具有積極作用。比如,蘇寧雲零售、村淘寶店、拼多多的商業模式等,通過薄利多銷降低了農村居民的購物成本;標準的零售店保證了消費產品的質量,同時也提升了農村消費者對於品牌的認知度。

在此之前,我國更多的是從需求側出發促進農村消費,隨著傳統家電下鄉以及收入補貼等政策的實施,對於消費增長和質量改善的邊際作用下降,未來應更多地從供給側入手,發揮新供給的引領作用,擴大優質產品以及服務的供給,進一步拓寬產品供給渠道,以新供給引領我國農村消費升級發展。

(作者系萬博新經濟研究院院長 滕 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