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2018年一次過稅務師5科的王津同學,是考過注會後考的稅務師。他詳細分享了《涉水服務相關法律》《涉稅服務實務》兩個科目的備考方法。如果你在這兩個科目學習中有困擾,強烈建議寶寶們一定要看看王津同學的這篇備考心得總結。

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王津(網校論壇暱稱:日酒天高)

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581分一次過稅務師5科

全面學習、不留死角

三稅一定要一起考!老師強調的話必須聽!

備考稅務師走過的“坑”你可別踩了!

2018年能夠一次性通過稅務師全部五科考試,平心而論,其實主要原因是同時還進行了注會綜合階段的備考。但是在同時準備兩個考試的一年多的時間裡,我也總結了一些經驗教訓,供大家參考。

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一、《涉稅服務實務》:三稅一定要一起考!老師的考情預測要充分重視

今年實務的試卷和往年相比,風格完全變化。用陳立文老師考後交流中的話講就是“每道題單獨拿出來都沒有問題,但是組合在一起就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但是我個人認為,命題人是在刻意突出本科目的“實務”二字,特別是諮詢業務的實務。最典型的就是那道“用稅後利潤增資的過程中,企業應當履行什麼納稅義務?”的簡答題。這道題由於答案是“不存在納稅義務”,所以我在考完之後來論壇發言時,一直堅持認為這是在晃點考生,因為就連注會稅法也從來沒有這麼出過題。但是現在再仔細想想,如果我們日後從事了納稅諮詢業務,客戶在諮詢的過程中,各種問題都是有可能提出來的,如果客戶在諮詢的過程中,隨口問一句“那增完資後企業還納什麼稅嗎?”我們是回答“除了打印賬簿時貼足印花稅票之外,什麼稅都沒有”還是回答“沒有這麼問的”呢?答案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可以肯定,今年的試卷出的比較散亂,沒有比較清晰的脈絡,是由於第一次這樣命題,沒有很好的拿捏、把握而已。但是“突出實務”這個命題的大方向恐怕是會一直走下去了。所以,我對備考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的考生的建議就是:

1. 新考生——三稅一定要一起考!

已經過了稅法一和稅法二的老考生,這兩科的內容也一定要熟悉,因為實務教材中沒有收錄。但是稅法一、二教材中收錄的內容,2018年的實務試卷是毫不客氣的直接考察的,最典型的就是那道考察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簡答題。沒有辦法,這就是實務作為稅務師考試的“綜合階段”的地位決定的。

2. 老師每章的考情預測一定要充分重視!

務必將之作為我們複習備考的指引。我現在還記得奚衛華老師在基礎班第五章(發票管理)的前言中這樣說“本章由於重新編寫,預計在2018年考試中所佔分值將會大幅提高,甚至有可能出簡答題。”現在我們都知道了,奚衛華老師整個一個半仙,但是在複習時,我並沒有充分重視這句話,等到了考試時看著那道“列舉出四個需要有備註的業務名稱”的簡答題時已經哭笑不得了。

不過萬幸的是,我是所在企業的專業辦稅人員,平時開具發票時留心過這個必須有備註的情形,結果在考場上是絞盡腦汁勉強回憶起四種類型,再多一個都萬萬想不出來了。如果我要是全聽了老師的指導,這種一道題就令我筋疲力盡的情形想必是不會發生的。

一次過稅務師五科:我走過的這些“坑”你可別踩了!

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考點非!常!多!務必全面學習

本科目在稅務師考試中的位置,大致相當於經濟法在注會考試中的位置。但是,二者有相當不同。這些不同恰恰造成了這二者之間的本質性區別。

1. 這一科最主要的特點:考點非!常!多!

注會經濟法雖然考點眾多,但是其餘任何兩個科目拿出來加在一起,其內容一定比經濟法要多。但是稅務師其餘四門的考點加在一起,恐怕也沒有相關法律的考點多!這就是這一科最主要的特點:考點非!常!多!所以,如果大家計劃2019年參加相關法律的考試,我的第一條建議就是:從現在就開始著手複習。特別是行政、刑訴、民訴、刑法這四個部分,這是注會和中級所從來沒有的內容,將其從零開始理解、消化、而後精準記憶,是非常困難的一項任務。

我個人建議:現在就將趙俊峰老師2018年課程的講義打印下來一張一張的反覆閱讀、重複記憶。千萬不要聽信什麼本科目就算現在記住了,過兩個月也得全忘,所以還不如臨考試前三個月再開始突擊記憶之類的鬼話。因為到那個時候再從零開始,面對如此海量的內容,我們一定會出現巨大的焦慮感,複習質量根本保證不了。

2. 學完一章必須做習題鞏固

我隨便出一道例題:多項選擇-物權屬於以下哪種權利?A對人權B對世權C相對權D絕對權E形成權F請求權。類似這樣的題目,在注會和中級經濟法中是很少考察的。但是在相關法律中,這樣的考察方式屬於家常便飯。而偏偏這種考察方式涉及的是科目中最枯燥、最死板、最易混易錯的內容,僅僅單純的記憶並不足以真正掌握。所以,複習完講義之後,一定要輔之以習題來加深鞏固。

3. 做題不怕錯,不能有畏難情緒

我們開始做題了,會出現什麼情況呢?恐怕會出現趙俊峰老師對本科目難度的描述:“課一聽就懂,題一做就錯。”這是再正常不過的,因為知識點自以為掌握了,但是隻有通過做題才能知道是否真的掌握。此時一定不能有畏難情緒。

4. 內容太多,跳過一些“非重點章”行不行?

教材內容這麼多,跳過一些“非重點章”行不行?刑法基礎的內容,2017年考了至少7分。2018年的教材,兩章內容合為一章,還刪除了共同犯罪和罪數兩個較難的考點,按說佔分應該下降了吧?可是2018年的試卷中卻乾脆來了一道案例題。這個套路一如今年注會會計考試中的那道政府會計主觀題。所以,我個人認為,一定要採取《經典題解》中的策略:“我們必須打破盲區,注重全面學習、整體把握,不留死角”。

其餘三個科目由於我實際上全是靠著注會綜合階段的複習通過的,也就是說是靠吃老本通過的,所以也就給不出什麼有效的意見了。

來源:中華會計網校論壇。中華會計網校註冊稅務師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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