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華縣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根據群眾舉報,深入調查取證,依法監督,對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成功監督拆除1家汙染環境的違章建築,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
整改前
五華縣檢察院公益訴訟“隨手拍”小程序平臺接到群眾舉報稱梅林鎮高湖水庫庫區內有人無證養殖上萬只鴨子,嚴重汙染當地環境。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接到舉報後,立即前往現場實地調查,發現養殖戶彭某為了一己私利,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未配套任何汙染防治設施,利用水庫得天獨厚的自然養殖條件,與他人合夥在高湖水庫違法經營養鴨場。該養殖場現養殖鴨子有25000多隻,均散養在水庫水面上繁殖。養鴨搭建的竹棚破壞水源、毀壞水庫周邊山林、影響水庫安全,養殖過程中產生的鴨糞、飼料等廢料未做任何處理直接排入水庫庫區,水面上時有死鴨、死魚、垃圾等漂浮,使得水庫附近百米範圍內腥臭味濃烈,水庫水體變黑、發臭,嚴重汙染了水庫水質及周邊環境。
整改進行時
高湖水庫作為該縣畜禽養殖禁養區,也是梅林鎮宣優村村民用水和農作物灌溉水源,下游為村民集中居住區,後匯入琴江河。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利益,保護水庫的生態環境,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向梅林鎮政府、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等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協作,對該養殖場致使周邊環境造成的汙染進行綜合整治。收到檢察建議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曾多次對違建戶主進行了勸阻、教育,並對其進行了處罰,但當事人仍未進行拆除違建竹棚。3月29日,梅林鎮政府、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等相關部門組織80多名工作人員對高湖水庫邊的違章建築進行強制拆除,此次行動共拆除違建500多平方米,有效地保護了水庫周邊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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