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張扣扣案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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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有血性的男人》之張扣扣事件

2019年4月11日 19:22,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予張扣扣事件二審維持原判——死刑!

據張扣扣述:1996年張扣扣母親汪秀萍在一次事故中被王正軍“故意傷害致死”,張扣扣親眼目睹了母親被打死的整個過程,而那個時候張扣扣不過才13歲。

他帶著對王正軍等人的恨活了22年。22年後的除夕之夜,張扣扣為母報仇殺死了王正軍及他兩個兒子。

事發過後,張扣扣選擇自首:“如今的社會,想逃是逃不掉的。我沒有錯,我是有血性的男人”張扣扣表示:“我沒有想過要報復社會”,當時親眼見著母親被王正軍毆打致死,他發誓一定要報仇。22年來張扣扣不曾娶妻生子為的就是不想有後顧之憂。

在整個事件中,幾乎所有人都將目光聚集在張扣扣身上,都表示“張扣扣事件中本人行為沒有過錯,都希望張扣扣能得到從寬處理”也有人表示“現在是法治社會,儘管張扣扣本身行為說得過去,但終究是觸犯了法律,是不值得的”。只是,作為一個局外之人,我們做的也只能是這樣了——評論事件人物對與錯,適當的給予受害方同情。

是啊,不少人表示“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張扣扣固然可以報仇,但也沒必要將自己的一生搭進去,這是不值得的。張扣扣說過“母親的死,是他的一塊心病。他不曾將這件事告訴過別人,除非是關係十分要好的朋友,不然都不會輕易地說出來。”很難想像,13歲的張扣扣帶著這份怨念生活了22年。不過事已至此,我們再去評論張扣扣本身行為對錯、王正軍做事惡劣以及當時法律制度這些問題時,對整個已經發生了並且塵埃落定事件來說是是否太晚太多餘了。因為我們再多的評論也挽回不了這件事的造成。而且有可能對他們雙方的家庭帶來更多的困擾,“逝者已去”而活著的人任要繼續生活,我們能做的就是儘量不要傷害他們。

當然,我亦是沒有資格評論張扣扣案件的人。只是我想說的是,既然已然發生,在一個既不能幫助到張扣扣本身、安撫到王正軍及張扣扣家人的這樣一個局面的時候。我們能做的就是對整個事件做出反省,得出一個最好最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以此來杜絕此類悲劇的再一次上演。以前,我做錯了事,總是將錯誤推脫掉,各種埋怨。從來沒有深刻的去反省導致整個事件發生的原因,更沒有去總結和和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問題。

當一件事已然發生,且不能夠挽回和拯救的時候。我們能做的不是評頭論足。而是應該是去總結及反省,避免此類事件的悲劇再一次的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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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張扣扣殺人案手段殘忍,充滿血腥,但從根源上還是能找出這起慘案的內在原因。

現在人們都在談論的是張扣扣是否死刑,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這個判決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剛才講的還有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殺一儆百!

張扣扣的殺人案,從一開始就註定就是一個悲劇!

母親被殺,相信是每一個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無法接受,並立志要血債血償的!

如果王家殺人以後不那麼猖狂,而是積極穩妥的處理兩家關係,即使再大的復仇怒火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減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沒有殺人償命,反過來還是那麼肆無忌憚,張揚地挑釁張扣扣底線,這也是不可排除被殺的原因之一!

張扣扣,為母報仇死而無悔了!可是,留給人們的警醒是多樣化的!

在坊間,張扣扣為母報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會,張扣扣殺人償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張扣扣殺人實屬被逼無奈(憑什麼王家殺人不用償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與否,人們心裡有桿秤!

畢竟這種事沒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們就可以這樣討論,那樣議論,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頭上就另當別論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靜,千萬別囂張,否則,得一時開心,恐將勢必給自己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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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是可恨的,連殺三人,手段之惡劣,之殘忍,可以說喪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憐的,母親的死在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陰影,我們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復仇之心,現在一目瞭然。那麼小,家庭在農村處於弱勢狀態下,母親被村裡一家惡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懷裡,而且解剖屍體還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進行的,大家試著想一下張扣扣母親當時的情景,誰不為之動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農村惡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長大後的張扣扣是一條好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為做兒,鐵骨錚錚。

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大於情,就算他的判決得到全國很多人的同情(基於前因後果),但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的做法也給那些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課:凡事不可做的過頭,後患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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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綜合一下我的看法而已,不代表任何立場。

如果我是法官,判他死緩。

因為這個案子是前一個案子造成的,前案的責任遺留問題的責任有王家,他媽,法院。所以這個案子的責任有他,王家。所以這個案子責任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是他,王家,法院。

綜上所述,他有罪,死罪。但不適合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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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案件有幾點感慨:

記得有人說過欠三條人命以上的都會被判死刑。我覺得這個案件應該和張媽媽那個案件聯繫起來,一命抵一命,應該還剩兩條人命了。

還有,法院以張扣扣報復社會為由,判處張死刑,被絕大多數網友詬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識到這點。一般人認為報復社會是對無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頭債有主的,張扣扣當時並未對王家的其他家眷動手。

最後,張扣扣12歲親眼目睹親孃慘死,長大進入社會後屢屢被騙。我們真應該非常慶幸他只殺了仇家。

天道輪迴,希望這個社會多善待老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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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有頭債有主,這起案件是有因果的,人生三大仇之第一就是殺父母之仇,這必報無疑,只是張扣扣智商低沒其他能力實在沒有別的方法,只能殺人了。不存在危害社會,希望能留下一條命,讓他活著吧!想想任何一個人,如果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別人打死且死在自己懷裡,沒有仇恨的種子那也就枉為人了!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法律是圍繞著人的基本生存法則而定,以人為本,哪怕終身監禁讓他付出私刑的代價都可以,畢竟對方打死了他的母親,這些年來他的心也在滴血!如果是我,也會讓他們死,或許死的方法不是直接,而是間接。連自己的殺母之仇都不去報的人,我想只要是人都會看不起的!


熟悉的陌生人43780037


本案就扣扣殺三案,法院判處死刑,我認為合情合理合法,宏揚偏執報復必須制止的正能量,張扣扣殺三的根據是其母被王氏三兄弟打死,可真相是嗎?王氏三兄弟是那裡黑惡勢力嗎?是村匪路霸嗎?被王氏打死或欺負的還有沒有其它人?為何獨有張之母被打死?且真的是被打死的嗎?既然是打死的,為何要解剖?是否死因有待懷疑?可媒體對這些閉口不談,網友對這些漠不關心!很多無知無聊的網友唯恐天下不亂,歪確事實,搬弄是非,大勢鼓吹復仇、報仇,是否認為自己日子過好了,過無聊了要找點事玩玩!現在是法制社會,任何不理性、我行我素、主現想象觸碰法律者,不管你官多大,有多能,一樣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我們試想一想,那些被鎮壓、被槍斃的人員有誰沒有活的理由,還有許多有功於社會、友善於左鄰右舍的,有多少沒有子女後代的?只不過是政府的鎮壓,個人天力報復矣!如果時代變化,這些被槍決的後人家屬也可能就是反社會的主流,終其結果,也就自生自滅耶!張扣扣為何報仇?是其性格內向、偏執造成的,他只認死理,也不調查訪問,別人的話聽不進去,一根筋,只知其母被打,也不過問其母為何被打,其實張之母的死不光與王氏三兄弟有關係,與自己的父親也脫不了關係,和其母自身也值得懷疑,況且人命關天,政府當時肯定處理過的,王氏該負的責任肯定是負了的,如不服應走法律程序,尋求妥善處理,否則這也叫先禮而後兵嘛,誰又不為他的行為吶喊呢!可是僅憑主觀判斷,魯莽行事,能碰法律,只有人財兩空也!


篝火燎原


扣扣殺人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於法有據,沒什麼不妥。

各位吃瓜群眾,群情激憤,各種評論口誅筆伐。

重審張母被殺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輕,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說的是,你先認真看看案件的來龍去脈,在看看法律《刑罰》的有關條文。

王三故意棒殺張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王三年不滿十八週歲,法律規定,年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八週應當負刑事責任。但要減輕處罰。就是說王三殺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處的。判處七年徒刑並無不當。

王三服刑期間,表現積極被減刑三年,實際服刑四年,體現了法律獎罰分明。同樣符合法律規定。

吃瓜群眾以判罰畸輕,判七坐四詰問,要重新調查,重審舊案,追查執法謀私等籌,沒有法律依據。

扣扣一案二審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執行令。

希望有奇蹟,但非常渺茫!


董五52969043


張扣扣案讓人深思,是的,他連殺三人,罪大惡極,但他為什麼不殺別人?如果他真的窮兇極惡,平他的身手他可以繼續殺人,但他沒有,他選擇了投案自首,他為什麼連殺三人,我想大家都清楚,他其實也是受害者,從小失去了母愛,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害死,幼小的心靈從小就受到傷害,這些痛苦誰能理解,殺人,說起來很間單,一個人如果不是奮怒到及點,他是不會輕易殺人的,如果法官一定要讓張扣扣死,人們又能說什麼呢?只是讓很多的網民有點遺憾,這樣一個有著悲慘命運的人,得不到法官的一絲憐憫。前因後果,投案自首,這些都是從輕判處的情節,可法官卻說這些都不足以輕判,過去國民黨軍官帶領部隊槍殺哪麼多革命戰士,最後投成還當了幹部。為什麼張扣扣就不能判個死反,給他一點希望,多少還能給國家創造點價值,讓這個悲慘的案子還有一絲絲人性。


往事隨風152335337


我只想說,張扣扣沒有報復社會任何人,沒有禍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員!他認為,殺害母親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時她母親死在他面前的慘狀一直陰魂不散,那個無助的可憐孩子,有誰關心過他,又有誰撫慰過他,有誰給他做過心裡疏導?他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殺死仇人以撫慰在天堂裡的媽媽!這難道有錯嗎?但國法難容,他肯定對此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殺兒子被槍斃的殘酷事實,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條命吧,那怕一輩子在監獄裡改造,給他爸爸留下一點活下去的念想!否則,這個家真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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