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F穿越風暴
兩天來,看了很多分析張扣扣案件的文章,個人認為從張扣扣案件中,有兩個重大命題需要反思:
一是從法律社會學的角度,這個案件帶有甚囂塵上的暴戾殺氣,應為世人所警惕。因為他身上展露著一種典型的法律虛無主義,凸現出人格尊嚴高於生命權利的落後文化,其悖論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樣推而導之,為了報仇可以藐視法律,為捍衛個人權益,可以侵害他人的生命以洩憤。
二是從社會政治學角度來看,這又是一種反社會情緒的宣洩,若張扣扣的“弱者復仇”“替天行道”的社會亞文化得到提倡和標榜,搞社會歸因,就會將犯罪合理化,殺人者成了反抗體制和不公的英雄,犯罪者也會在不辨公理是非的同情中獲得心理暗示,減輕輿論與道義的譴責。若這種輿論導向迷失,瓦解的是整個社會秩序的底線,並且歸根到底,這種後果與風險將會威脅到每一個公民的安全。
大連義春
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張扣扣殺人案手段殘忍,充滿血腥,但從根源上還是能找出這起慘案的內在原因。
現在人們都在談論的是張扣扣是否死刑,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這個判決的結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剛才講的還有最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殺一儆百!
張扣扣的殺人案,從一開始就註定就是一個悲劇!
母親被殺,相信是每一個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無法接受,並立志要血債血償的!
如果王家殺人以後不那麼猖狂,而是積極穩妥的處理兩家關係,即使再大的復仇怒火也會隨著時間而逐步減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沒有殺人償命,反過來還是那麼肆無忌憚,張揚地挑釁張扣扣底線,這也是不可排除被殺的原因之一!
張扣扣,為母報仇死而無悔了!可是,留給人們的警醒是多樣化的!
在坊間,張扣扣為母報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會,張扣扣殺人償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張扣扣殺人實屬被逼無奈(憑什麼王家殺人不用償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與否,人們心裡有桿秤!
畢竟這種事沒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們就可以這樣討論,那樣議論,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頭上就另當別論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靜,千萬別囂張,否則,得一時開心,恐將勢必給自己帶來麻煩!
打日本的兵
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綜合一下我的看法而已,不代表任何立場。
如果我是法官,判他死緩。
因為這個案子是前一個案子造成的,前案的責任遺留問題的責任有王家,他媽,法院。所以這個案子的責任有他,王家。所以這個案子責任應該承擔責任應該是他,王家,法院。
綜上所述,他有罪,死罪。但不適合立即執行。
高良近
張扣扣是可恨的,連殺三人,手段之惡劣,之殘忍,可以說喪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憐的,母親的死在他幼小的心靈造成多大的陰影,我們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復仇之心,現在一目瞭然。那麼小,家庭在農村處於弱勢狀態下,母親被村裡一家惡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懷裡,而且解剖屍體還是在自己眼皮底下進行的,大家試著想一下張扣扣母親當時的情景,誰不為之動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農村惡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長大後的張扣扣是一條好漢。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殺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為做兒,鐵骨錚錚。
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大於情,就算他的判決得到全國很多人的同情(基於前因後果),但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張扣扣的做法也給那些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課:凡事不可做的過頭,後患無窮。
孤舟獨釣702
漢水有奇人,南鄭出孝子。
捨身報母恩,成仁為取義。
往年除夕日,歲末逢三十。
辭舊迎新年,禍從蕭牆起。
手搏兩兄弟,王父僕相繼。
須臾剎那間,仇讎人傾斃。
憶昔少年時,苦讀寒窗裡。
親歷慈母難,目睹人不起。
苦聲動天地,淚水決長堤。
悵恨無釋處,從此埋心底。
憫爾張蔻蔻,曾蓄鴻鵠志。
從戎戍邊關,壯士有節氣。
悲爾張蔻蔻,矢志情不移。
以此未成婚,執念一目的。
嘆爾張蔻蔻,生命只一次。
古今論至孝,如君能有幾。
哀爾張蔻蔻,陰陽將別離。
耄耋老父親,從此與誰依。
贊爾張蔻蔻,撰文有磐石。
義士赴靈臺,獎譽秉史筆。
為人莫仗勢,凌弱視螻蟻。
但看王家人,從此載史籍。
磐石礪成的砥柱
看了這個案件有幾點感慨:
記得有人說過欠三條人命以上的都會被判死刑。我覺得這個案件應該和張媽媽那個案件聯繫起來,一命抵一命,應該還剩兩條人命了。
還有,法院以張扣扣報復社會為由,判處張死刑,被絕大多數網友詬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識到這點。一般人認為報復社會是對無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頭債有主的,張扣扣當時並未對王家的其他家眷動手。
最後,張扣扣12歲親眼目睹親孃慘死,長大進入社會後屢屢被騙。我們真應該非常慶幸他只殺了仇家。
天道輪迴,希望這個社會多善待老實人吧!
妮呢128
我只想說,張扣扣沒有報復社會任何人,沒有禍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員!他認為,殺害母親的壞人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當時她母親死在他面前的慘狀一直陰魂不散,那個無助的可憐孩子,有誰關心過他,又有誰撫慰過他,有誰給他做過心裡疏導?他認為冤有頭債有主,殺死仇人以撫慰在天堂裡的媽媽!這難道有錯嗎?但國法難容,他肯定對此要付出很大的代價!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殺兒子被槍斃的殘酷事實,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條命吧,那怕一輩子在監獄裡改造,給他爸爸留下一點活下去的念想!否則,這個家真就完了,,,,,
長生果果66
冤有頭債有主,這起案件是有因果的,人生三大仇之第一就是殺父母之仇,這必報無疑,只是張扣扣智商低沒其他能力實在沒有別的方法,只能殺人了。不存在危害社會,希望能留下一條命,讓他活著吧!想想任何一個人,如果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別人打死且死在自己懷裡,沒有仇恨的種子那也就枉為人了!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法律是圍繞著人的基本生存法則而定,以人為本,哪怕終身監禁讓他付出私刑的代價都可以,畢竟對方打死了他的母親,這些年來他的心也在滴血!如果是我,也會讓他們死,或許死的方法不是直接,而是間接。連自己的殺母之仇都不去報的人,我想只要是人都會看不起的!
熟悉的陌生人43780037
張扣扣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冷血,但他用自己的方式來完成對父母的“盡孝”,也不失為美德。為了復仇後了無牽無掛,他選擇不結婚,不讓其他的親人“蒙羞”,更體現了他“罪惡”之外的冷靜和善良。如果這個故事發生在古代,再稍作一番加工,他一定會被描述成替母報仇的英雄人物。但在這個法治社會里,這種方式肯定不是最佳的“孝道”。不過,這是一個極端個案,社會沒必要大肆渲染並且非要得出一個清晰的答案。他既已被判死刑,那就讓他安靜的走向天堂吧。
我是鋤奸隊長
張扣扣案讓人深思,是的,他連殺三人,罪大惡極,但他為什麼不殺別人?如果他真的窮兇極惡,平他的身手他可以繼續殺人,但他沒有,他選擇了投案自首,他為什麼連殺三人,我想大家都清楚,他其實也是受害者,從小失去了母愛,親眼看到自己的母親被害死,幼小的心靈從小就受到傷害,這些痛苦誰能理解,殺人,說起來很間單,一個人如果不是奮怒到及點,他是不會輕易殺人的,如果法官一定要讓張扣扣死,人們又能說什麼呢?只是讓很多的網民有點遺憾,這樣一個有著悲慘命運的人,得不到法官的一絲憐憫。前因後果,投案自首,這些都是從輕判處的情節,可法官卻說這些都不足以輕判,過去國民黨軍官帶領部隊槍殺哪麼多革命戰士,最後投成還當了幹部。為什麼張扣扣就不能判個死反,給他一點希望,多少還能給國家創造點價值,讓這個悲慘的案子還有一絲絲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