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伊旗交管大隊崗勤二中隊民警在可汗街與舊210國道交匯處例行檢查交通違法行為。
上午十點一輛三菱牌越野車沿阿四線由西向東行駛至檢查點前方突然停了下來有躲避檢查的跡象,執勤民警隨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並要求當事人出具車輛有效證件。在對車輛駕駛人進行詢問過程中,駕駛人郝某神情慌張、閃爍其詞。民警立即責令駕駛人熄火併對該車進行詳細檢查。當時車裡只有駕駛員一個,在檢查後排座椅時,民警發現座椅上放著氣釘步槍一把還有數顆子彈及制彈工具一套,民警當場控制駕駛人。隨後民警撥打了110將此案移交至伊旗公安局第二派出所。三菱牌越野車及駕駛人郝某非法攜帶槍支子彈已移交管轄派出所。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之中。
圖:崗勤二中隊
審核:白 祝
編校:李 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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