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蒼溪一包工頭惡意欠薪69萬元 被判3年罰5萬元

欠薪逃匿、手機停機、拒絕配合勞動部門調查,這是“老賴”包工頭的慣用伎倆。4月12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蒼溪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公開審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依法判處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3年零3個月,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並依法退賠所拖欠工人工資。

四川蒼溪一包工頭惡意欠薪69萬元 被判3年罰5萬元


據瞭解,被告人孟某於2016年以某建築公司名義,取得了蒼溪縣某鄉鎮異地搬遷項目農戶住房建設的施工權,先後與該鄉鎮45戶農戶簽訂了建房施工合同,並招聘工人進行施工。在施工結束後,孟某以未結清工程款為由,拒絕支付梁某某等72名工人的工資69萬餘元,並更換了聯繫方式玩起了失蹤。

由於多次討要工資無果,工人代表於2018年1月向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了該情況。在接到工人的投訴後,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孟某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限其在3日內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但在限期屆滿後孟某仍拒不支付工人工資。2018年4月,該局先後多次以電話、短信的方式,通知孟某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接受調查,並告知其相應法律後果,但孟某仍不予理會。據此,蒼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孟某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犯罪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同時,當地政府協調建房戶替孟某支付了部分所拖欠工人工資。

2018年6月,孟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蒼溪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19年1月,蒼溪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孟某提起公訴。

近日,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孟某辯解稱自己是因為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未按照規定按期撥付工程款,才導致自己無能力支付。但經法院查明,政府之前已將工程款全額撥付給農戶,被告人孟某是因工程質量、工期等原因,未能與部分建房戶就工程款結算達成一致,導致其不能支付工人工資,與當地政府是否按規定撥付工程款無關。

由於本案所涉及的被欠薪人數較多,欠薪數額較大等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根據被告人孟某的犯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其不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故作出上述判決。

12日,審理該案的法官表示,獲得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僱傭單位依法支付勞動報酬是其應當履行的法律義務。本案中孟某惡意欠薪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受僱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還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應當認定其造成了嚴重後果。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