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每一位父母的軟肋
他們怕不能給孩子最周全的保護
但有的人
給孩子帶來的卻是最深的傷害
近日,定遠縣人民法院在監獄開庭審理一起原告陳某申請撤銷被告張某對二人婚生女小花(化名)的監護資格案件,檢察院出庭支持起訴,法官當庭裁判撤銷被告張某的監護資格。是何種原因導致法院如此堅決地撤銷一名父親的監護資格?
2011年11月,張某與陳某共同生育一女張小某。2018年1月,張某與陳某在定遠縣民政局協議離婚,女兒張小某由張某撫養。2017年上半年,張某在四川省廣元市打工期間,在廣元市租住的房屋內多次猥褻張小某 ;2017年下半年,張某攜張小某返回定遠老家生活期間,又在其家中多次猥褻女兒。張某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未成年人權益,已構成猥褻兒童罪,2018年10月,張某因犯猥褻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為充分保護女兒的安全,陳某在檢察院的支持下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申請撤銷張某的監護資格。
法院認為,張某因猥褻其女兒,犯猥褻兒童罪,已經法院兩審終審。張某作為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的人員,多次猥褻其未成年女兒,其行為嚴重敗壞社會風氣,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判決撤銷張某的監護人資格。
4月11日,來安縣公安局刑警經過偵查,用了10小時,快速確定4月10日晚發生在轄區內的強制猥褻兒童案嫌疑人身份,並將犯罪嫌疑人咼某某抓獲歸案。
什麼是猥褻兒童罪?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
猥褻兒童罪如何判刑
我國刑法第237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
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
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近年來
兒童遭受猥褻和性侵
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
據@人民日報發佈的2018年兒童性侵案統計
熟人作案比例近7成
其中,師生佔比33.80%
鄰里佔比14.76%
親屬佔比11.90%
女童受害佔比超九成
當然
這並不是說男童受傷害的可能性
受害兒童最小的僅3歲
但當孩子受到傷害時
僅四成家長能從孩子言行中判斷其是否受到性侵害
而至於家長為什麼不對孩子進行防性侵教育
近五成的家長不知道如何進行
作為父母
保護孩子一定要讓他知道的12件事
當受到侵害時
要教孩子學會
熟人?3歲?四成?
這些字眼看著很刺眼
孩子是國家未來的棟樑
不應該在這麼小的年齡就受到如此傷害
補上孩子防性侵害教育這一課
別讓孩子的傷成為全社會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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