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軍一杯酒
其實嚴格來說,“視覺中國”並沒有把國旗和黨徽的版權歸於自己,相信站在中國的土地上,它後臺就是再硬,也絕對沒這個膽量。
所以視覺中國其實只是把幾張包含了國旗和黨徽的圖片的版權歸於自己而已。而這兩者是有本質區別的。
就好比你對著一副油畫攝影,拍出來的攝影作品,版權當然是歸你的,我如果要把你拍的這張照片用於商業用途,就需要獲得你的授權。但是油畫本身的版權並不是你的,我用這張油畫的其他照片來做什麼都與你無關。
換句話來說,我即便使用了國旗或黨徽的圖案,只要不是下載的視覺中國的那張圖片,就與視覺中國無關。
不過,這只是站在正當作品的正當版權的層面上而言。實際上,凡是與國旗或黨徽有關的圖片,是不能這麼看待版權問題的。
之所以說視覺中國這次錯大了,是因為它忽略了一個最嚴重的問題,也就是人民網所給予拷問:
當版權保護成共識,沒有人否認攝影作品有著作權。問題在於,著作權是否真成立?
那麼將包含國旗和黨徽的圖片的著作權私有化是否成立呢?
這顯然是不成立的。
首先,國旗、黨徽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眾所周知那是神聖而不可侵犯的,從法律層面而言就已經不允許作為主體圖案用於商業用途了。那麼誰還有資格把它們授權給他人用於商業用途呢?這完全是在與法律相抗衡了。
其次,國旗、黨徽的正當使用權是屬於人民大眾的,只要不利用它們來盈利或惡意醜化、侮辱,那麼人人都有權利免費使用。
假設我在某個用於公益宣傳的海報中使用了國旗的圖片,剛巧又用到了視覺中國平臺中的那張圖片,然後他們來找我索賠,那麼他們這種行為實質上就已經構成利用國旗非法獲利的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