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釋商周金文中的寢》
作者 京都靜源 教授/文學博士
一、 金文中所見寢考
“寢”字在金文中首見於殷墟西北崗出土的《銅盂》銘文中,如下:“寢小室”。其他銅器銘文,如,殷代《姒爵》銘文中的“姒才寢”和《父乙鼎》銘文中的“庚午王命寢廟”等。在西周銅器銘文中,如,《麥方尊》銘文中的“王以侯內與寢”。
鄭玄為《周禮·夏官·隸僕》一節所作的注:
《詩》雲:“寢廟繹繹”,相連貌也。前曰廟,後曰寢。
寢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商代。這在甲骨卜辭和銅器銘文中都有實證存在。到了西周初期,有關周天子的寢的種類問題就有了六寢說和三寢說產生。前者見於《周禮·宮人》,後者見於《春秋公羊傳》何休解詁。現分別說明如下:
①六寢說
首先為六寢說。見《周禮·宮人》中的記載:
掌王之六寢之修。
鄭玄在《周禮注》中一書中註解為:
六寢者:路寢,一。小寢,五。
孔穎達在為《禮記·曲禮》所作的《疏》中,對“小寢,五“進行了解說:
王有六寢:一是正寢。餘五寢在後,通名燕寢。其一在東北,王春居之。一在西北,王冬居之。一在西南,王秋居之。一在東南,王夏居之。一在中央,六月居之。凡后妃以下,更以次序而上御王於五寢之中也。
六寢,依照《周禮·宮人》所記錄,一共需要一百零六名宮人來負責日常運營。即:
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孫怡讓在《周禮正義》一書中註解說:
鄭意路寢者,一寢而五室十二堂。小寢五者,五寢二堂二房一室也。小寢雖不如明堂制,然五寢方位與明堂五室同。
②三寢說
其次為三寢說。見何休《春秋公羊傳解詁》一書中的註解:
天子,諸侯皆有三寢:一曰高寢,二曰路寢,三曰小寢。父居高寢,子居路寢,孫從王父。妻從夫寢,夫人居小寢。
上述小寢之說,依何休見解,是夫人所居。但是,鄭玄在《周禮注》一書中則認為:
小寢,高祖以下廟之寢也。
在《糾彝》銘文中有“守宮才小圃”一語,依翁祖庚之說可以得知即是指小廟。鄭玄又以為“小廟,高祖以下”。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則以為即是指“親廟四”。
前引古籍中都有所謂“路寢”一詞,在銅器銘文中,目前只有一例出現“路寢”二字。見吳式芬《攈古錄金文》一書卷三·一中引徐籀莊對《史懋壺》銘文的解釋:
徐籀莊說:“旁亭”,旁邑之亭。“溼宮寢”,謂澤之宮寢。“澤”、“溼”聲近義同。寴,秦篆以為“親”字。此當釋作“寢路正”也。
路寢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對“路寢”的得名問題解釋說:
路寢如明堂以聽政。路,大也。人君所居皆曰路。
又說:
大夫、士謂之寢。天子、諸侯謂之路寢。
可見,“路寢”即“大寢”,則“大廟”和“大室”皆人君所居,也可以名為“路廟”和“路室”了。
鄭玄在《周禮注》一書中對路寢和小寢的功能解釋說:
《玉藻》曰:“朝,辯色始入。君日出而視朝,退適路寢聽政。使人視大夫,大夫退,然後適小寢,釋服”。是路寢以治事,小寢以時燕息焉。
寢的作用除了燕息之外,還有一點作用就是燕射。所謂燕射就是在燕息時的習射活動。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說:“燕射三耦,在寢”。當時,可能還沒有出現“射宮”和“宣射”的概念吧。可見,在“射宮”沒有正式出現之前,“射”的活動場所是在寢進行的。
③寢廟的位置
關於寢廟的位置問題,賈公彥在《周禮註疏》一書中曾說:“燕朝在路寢庭”。一般來說,路寢的位置正對著大廟。賈公彥的解釋是:“路寢對大廟,生人之尊也”。證據還可以見《左傳·昭公十八年》中的下述記錄:
七月,鄭子產為火故,大為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災。禮也。乃簡兵大蒐,將為蒐除。子大叔之廟在道南,其寢在道北。其庭小,過期三日,使除徒陳於道南廟北,曰:“子產過女而命連除,乃毀子而向”。子產朝,過而怒之,除者南毀。子產及衝,使從之者止之曰:“毀於北方”。
此段記錄極其有研究價值!
其一是證明了《周禮·宮人》中的“徒八十”記載的真實性。這裡出現了“除徒”一詞,顯然就是作為宮人之一的“徒”。
其二是證明了寢和廟的位置是南北對向的。即構成所謂的“前廟後寢”格局。楊鴻勳先生就發現:
二里頭夏代宮殿F1的“朝”“寢”是在一棟建築之中的,偃師商城的“朝”“寢”已經形成分別的單獨建築,即成為前朝後寢的一個建築群。(P45)
寢和祖廟之間還有一點關係,即:鄭玄在為《周禮·庖人》所作的《注》中將“喪紀”一詞為“喪事之祭,謂虞袝也”。賈公彥為此作的解說是:
天子九虞,後作足哭祭。虞,卒哭在寢,明日袝於祖廟。
二、金文中所見周王室諸寢
①周康寢
“周康寢”一詞,首見於《師遽方尊》銘文中,如下:“佳正月既生霸丁酉王才周康寢饗醴”。同出的還有一件銅器。銘為《師遽尊》,銘文內容一樣。在此之外,阮元在《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一書中第一卷第十二葉上收錄有殘缺的《庚午父乙鼎》,其銘文為:“庚午王命□□辰相北田四品之一夕乍冊友史錫賴貝用乍父乙尊鼎”。此件銅器在宋代還能辨認出銘文,收錄在薛尚功的《歷代鐘鼎彝器款識》第一卷中。薛尚功為此註解說:“蓋寢廟宗廟也”。但是,到了清代居然就成了殘缺不全的了。
阮元為此考證說:
磨滅者二字,據錢塘陳秋堂所藏榻本摹入。案:《博古圖》及薛氏《款識》並有此銘。磨滅之二字,彼釋為“寢廟”。辰當是作器者名。王發命於寢廟,辰為右相也。
此器阮元編在商鼎類。則可以證明商代已經具有寢廟的存在。陳夢家先生在《殷墟卜辭綜述》一書中對此引如下:
王去乍寢。《珠》107 武丁卜辭
乍王寢於□。《前》4,15,5
今二月宅東寢。《燕》595
三寢宅新寢。《前》1,39,5
新寢。《下》3,12
今日王其水寢。《佚》921 祖庚卜辭
來丁亥□寢。《前》6,16,1
其令多尹乍王寢。《續》6,17,1
於西寢。於東寢。《京津》4345
為此。陳夢家先生認為:
有王寢、新寢、東寢、西寢、大寢等的分別。西北崗出土銅盂有“寢小室”的銘文,則小室當是附屬於寢的。(P479)
王慎行先生在《古文字與殷周文明》一書中也考證說:
寢室既有東西之稱,則所住的是東西房。小屯殷墟西北崗出土的晚商銅盂,有銘曰:“寢小室”,可見“小室”當是附屬於寢的。寢之中又有小室,其必為寢室的小套間無疑。在已發現的商代早期遺址中,河北藁城臺西村就有雙間或三間的長方形房屋的基址殘存。鄭州商城發現的中小型房基,其室內就是用版築界牆相隔,將房子分為正方形的東西兩室,這正與卜辭所記載的“東寢”、“西寢”之內容及甲骨文“宮”“宣”字所示的形狀相吻合。(P155)
但是,在上述引文也可以看出:商代的寢廟具有商王日常居住的功能。那麼,小室和大室顯然是作為對仗出現的。本著廟尊而寢卑的原則,即在廟中稱為大室的房間,在寢中就稱為小室。
金文中出現“寢”的記錄並不多見。
楊寬先生在《中國古代陵寢制度史研究》一書中認為:
古典國君居住的宮殿的“寢”,確是可以並列建築許多間,因為國君,夫人及其它家族確是分別各自有居住的“寢”的,國君居於路寢或正寢,夫人則居於小寢。(P27)
具體說到“廟”與“寢”的位置,見《左傳·昭公十八年》中的記載:
子大叔之廟早道南,其寢在道北。
即寢在廟的後面。又見劉體智《善齋吉金錄·禮器·丁》一書中對“享”字的古體作二廟相對之形所作的解說:
今案:親有異宮,則兩宮之間有巷焉。在寢東,則廟寢之間有巷焉。大夫三廟,適士二廟,廟皆依次而東,則兩廟之間有巷焉。寢廟之間有巷焉。巷之闈門在寢,當東堂下之壁。在廟,當近西堂下之壁。據此則兩廟之間有巷,巷有闈門與此確合,不雲廟寢形者,廟尊而寢卑,不應並列也。
儘管廟尊而寢卑的觀念存在,但是,在實際應用上二者的功能常常是密不可分的。所謂“寢廟繹繹”還是將二者並列。因此,金鶚在《求古錄禮說》一書卷八中曾說:
古者廟與寢同制,廟後又有寢,故廟亦寢廟。寢廟亦廟也。宮本與廟別,而《喪服傳》有“築宮廟”之文,是“廟”亦曰“宮廟”。寢廟就是宮廟也。
從《師遽方尊》銘文中說的“王才周康寢饗醴……王乎宰利易師遽”來看,可見周代的寢並非只是祭祀之地,還兼有賞賜功能在內。
在此寢中出現的人物如下:
王。《師遽方尊》。在此銘文中的“王”,各家皆以為是恭王,獨唐蘭先生以為是穆王。
師遽。《師遽方尊》。
宰利。《師遽方尊》。
文且也公。《師遽方尊》。也公,容庚先生釋為它公。“也”“它”形近,或可通。如“大池”釋作“大沱”。
②指代不詳的寢
除此之外,在《麥方尊》銘文中也出現了“寢”,即:“王以侯入於寢”。陳直先生在《讀金日札》一書中以為是“周王召侯入於寢也”。(P163) 在《羉卣》銘文中也出現了“王賜小臣羉賜才寢”的記錄。以上的寢,可能都是周王室的寢宮,不太可能是大臣的寢或私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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