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動作!國家將禁止新建低於120萬噸的煤礦!

近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關於就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大動作!國家將禁止新建低於120萬噸的煤礦!

公開徵求意見的時間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徵求意見稿)》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其中在限制類中提到了山西

1、禁止新建低於30萬噸/年的煤礦、低於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其中,山西、內蒙古、陝西禁止新建低於120萬噸/年的煤礦,寧夏禁止新建低於60萬噸/年的煤礦。

2、採用非機械化開採工藝的煤礦項目。

3、設計的煤炭資源回收率達不到國家規定要求的煤礦項目。

4、未按國家規定程序報批礦區總體規劃的煤礦項目。

5、井下回採工作面超過2個的新建煤礦項目。

6、開採深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煤礦、產品質量達不到《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煤礦、開採技術和裝備列入《煤炭生產技術與裝備政策導向(2014年版)》限制目錄且無法實施技術改造的煤礦。

淘汰類

山西這些煤礦將被淘汰

1、與大型煤礦井田平面投影重疊的煤礦。

2、山西、內蒙古、陝西、寧夏30萬噸/年以下(不含30萬噸/年),河北、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山東、河南、甘肅、青海、新疆15萬噸/年以下(不含15萬噸/年),其他地區9萬噸/年及以下(含9萬噸/年)的煤礦。因保障居民用煤及其他特殊需求確需保留或推遲退出的達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確定。

3、既無降硫措施,又無達標排放用戶的高硫煤炭(含硫高於3%)生產礦井。


來源:國家發改委官網 山西老鄉俱樂部

編審:楊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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