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臺北市一名警察酒後騎摩托車被記大過

中新網4月12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市內湖警分局東湖派出所一名吳姓警員,11日酒後騎摩托車遭警攔查,他拒絕酒測,被記一大過處分。警方說,為整飭風紀,依法究辦絕不護短。

警方調查稱,11日凌晨1點多,吳姓警員休假與友人聚餐飲酒後,騎摩托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遭警方路檢攔查,他散發酒氣,卻拒絕接受酒測,遭開單扣車。

臺北市內湖警分局接獲汐止警方通報,當日下午召開考績會,依“警政署”新規記一大過,報請市警局調整服務地區及追究幹部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