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雄不容褻瀆!

4月13日上午10時43分,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官方微博賬號“平安東城”發佈情況通報:

2019年4月12日,警方接到網民舉報稱,一網民在微信群中發佈侮辱四川涼山救火英雄言論。對此,東城警方迅速開展調查,於當日下午將該網民查獲。經審查,嫌疑人黃某(男,38歲)交代,其為發洩個人情緒,發佈了侮辱涼山因公犧牲英雄的言論。目前,黃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已被東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英雄烈士的事蹟和精神不容褻瀆,對於公然侮辱英烈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堅決打擊,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違法行為必然受到嚴懲。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雄不容褻瀆!

網警提示

2018年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中有明確規定:

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詆譭英烈者,任其遠必抓

侮辱英雄者,嚴懲不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