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談“996”,不談工作目標與績效考核,這符合現代管理理念嗎?

近期引起社會廣大關注的“996工作制”,在引起熱議與質疑的同時,引來馬雲、劉強東、唐駿等一幫大佬為它站臺。雖然馬雲說:能做996是一種巨大的福氣;劉強東說:不會強制“996”;唐駿說:讓我無比懷念的“996”時光。但是我們想在這裡說:一切拋開“工作目標”和“績效考核”來誇誇其談“996工作制”的,就都是耍流氓。

只談“996”,不談工作目標與績效考核,這符合現代管理理念嗎?

現代企業管理的精髓最為著重的有兩個方面,一是目標管理,二是為達成目標制定的“績效考核”。一個企業正常運行首先要有年度目標、季度目標、月度目標、周目標、日目標等等,即目標管理,只有有了工作目標,大家才會知道奔著那個方向去努力。為了達成年度目標,必須將年度目標分解為季度或月度目標,而月度目標又會被細分為周目標或日目標,目標分解的同時,就使得工作有了目的性和計劃性,任務被分解,為最終使目標的達成有了可能。

為了目標的達成,“績效考核”作為保障手段就成為廣大企業採用的最為合理和有效的管理方式。一個企業的工作目標達成沒有,考核對象自然是企業的負責人;一個部門工作完成的好壞,部門負責人自然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同理,一個員工的工作狀態、能力大小也會通過“績效考核”的結果反饋出來。在“績效考核”的結果之下,誰行誰不行就一目瞭然了,能者多勞多得、末位淘汰轉崗,公平合理的競爭會讓大家心服口服。

只談“996”,不談工作目標與績效考核,這符合現代管理理念嗎?

大家都知道,歐美企業與日韓企業對於對企業與員工之間關係的定位是不同的,不同的定位導致其所採用的企業管理方法和理念也是不同的。例如,歐美企業把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關係定位為平等的僱傭關係,在工作時間內員工要完成工作量和工作目標,而非工作時間則是員工自己的,如果企業佔用員工的非工作時間,就要相應付出更高的工作報酬,這看起來是非常君子和紳士的。而日韓企業則把員工視為自己的孩子和兄弟,員工則把企業看作是自己的家。有一種說法:如果日本企業和家同時著火了,那它的員工會先去企業救火,他們的員工認為,如果企業沒有了,自己的前途也就沒有了。一位日本企業的高管朋友曾經介紹,他們公司位於東京市區,很多員工上下班路途較遠,乘坐新幹線再換乘兩次地鐵到公司後已經很疲乏了,所以公司上班時間分作為兩組,分8:30和9:30上班,9:30那班下班時間也會延續。公司從不辭退員工,而是按照能力轉崗或安排去開發其他的業務。我想,這也是把員工當孩子和兄弟的一種人性化的表現吧。

不管是歐美企業的平等僱傭關係,還是日韓企業的家長式作風,現代企業為了使企業能夠可持續發展,在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運營成本上都做足了文章,比較主流和受推崇即是“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團隊建設”等現代管理手段。作為技術企業的科技公司,在不斷加大研發力度的同時,PDCA滾動工作法也被普遍作為推動工作進程的工作手段,通過計劃、實施、檢核、改善的往復循環,使得工作水平快速提升、工作目標快速達成。相比之下,所謂的“996工作制”,每天上9:00,下9:00,每週還要工作6天的要求,就顯得過分強調工作時間而不研究工作效率、強調員工為企業付出而不談付出回報、強調情懷而不顧員工的實際生活,是不是有些太不合時宜了,是不是沒有了人情味,是不是土得掉了渣了呢!

只談“996”,不談工作目標與績效考核,這符合現代管理理念嗎?

那麼拋開常規業態的企業,中國的互聯網公司與科技公司的現狀又如何呢?不妨也給大家舉個例子。曾經有一家為政府提供醫療就醫預約的平臺,對技術部門員工的作息時間沒有太嚴格的要求,在研發APP的過程中,方案一改再改,架構推到重來,經過不斷測試,最終項目圓滿上線,在這個過程中,技術人員每天工作到深夜沒有怨言。又有一次是平臺遇到網絡攻擊,技術部門全體人員有蹲機房的,有監控系統的,想盡辦法耗了三天三夜,攻擊波逐漸退去了。沒有慶功宴,只有深夜兩點在麥當勞吃了漢堡權做夜宵,高薪之下只有本分和責任,這不是很正常的嗎!閒暇下來,技術部門的日常維護工作平平淡淡,一次檢查發現有人在挖比特幣,立即辭退,總監被罰。這個例子是不是科技公司的常景呢?!

反觀巨無霸阿里馬雲的言論:“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沒有機會。如果你年輕的時候不996,你什麼時候可以996?你一輩子沒有996,你覺得你就很驕傲了?”,再看看職業經理人楷模唐駿的言論:“讓我無比懷念的“996”時光”,如果他倆的言論加起來尚可以歸結為“情懷”與“奮鬥”的情愫,尚在激發員工鬥志的範疇,那麼眾矢之的京東的劉強東先生所說的“不會強制“996”的說法就讓人很費解了,“不會強制”是員工“必須遵守”嗎?“不會強制”等於“不鼓勵”這種做法嗎?“不會強制”能看做是一種“默許”嗎?百思不知所終。

只談“996”,不談工作目標與績效考核,這符合現代管理理念嗎?

996工作制,只是違反了《勞動法》這麼簡單嗎?互聯網公司以及科技公司,作為順應時代發展而產生的新興業態,也要時刻記得《勞動法》這本書,因為《勞動法》既是法律也是勞資關係的標杆和基礎。講情懷是可以的,要求員工付出也是可以的,如果能在講情懷的同時又對員工的身心健康給與更多的照顧和關懷,這不就是更加情懷了嗎!這樣既能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又兼顧了員工的個人利益,二者不就更和諧發展了嗎!尤其是那些互聯網大公司或是科技大公司及其領導們,千萬不要覺得自己財大氣粗就可以拋開這本書和心中的那桿秤,這是因為,你的夢想未必是員工的現實和生活,而員工的夢想可能就只是期盼遇到一位有良心的好老闆並隨同企業一起發展,所以你的所作所為不能強加在任何人的頭上,千萬不要讓員工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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