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借條上不寫這個,這些錢你拿不回來了

民間借貸中,有些人把錢借出去的時候說的是明明白白,到期該收回多少本息講的是清清楚楚,可是一打官司卻發現結果和預期不一致,沒能拿到應得的數額。

法律規定:借條上不寫這個,這些錢你拿不回來了

比如,張某曾借給同村兒李某5萬元,當時李某說只用半年,到期必還並支付三千塊錢的利息。

錢到手後,李某給張某打了借條。

然而,一年過去了,李某並沒有還錢的意思。張某著急了,便以給兒子買房為由催促李某還錢。

法律規定:借條上不寫這個,這些錢你拿不回來了

李某剛開始還答應還錢,可後來一分錢沒還,並且躲躲藏藏讓張某很是氣憤。

萬般無賴之下,張某將李某告上法院,要求李某償還約定借款期間的本金和利息。

然而李某辯稱借條上沒有寫要支付利息,亦無口頭約定,所以不會支付利息。

因為法律明確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且張某無其它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所以,張某的請求並未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規定:借條上不寫這個,這些錢你拿不回來了

綜上,打借條一定要注意,有利息約定的一定要寫上且要寫的清楚明白,否則日後輸了官司吃虧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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