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神醫”廣告數不勝數 小心誤入陷阱

律师说:“神医”广告数不胜数 小心误入陷阱

“三品一械”是特殊商品,是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這些商品關係著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但在網絡上充斥著大量虛假廣告和詐騙案例,涉及了大量食品保健品及醫藥醫療廣告。下面我們通過一則案例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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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神医”广告数不胜数 小心误入陷阱

以上是《生活與法》的第165期節目。

想多學點法律知識?想多看些案例?歡迎關注和收看東陽電視臺影視生活頻道:每週三18:40播出《生活與法》、每週五18:40播出《東陽老孃舅》,重播當日21:10,次日8:10、12:10、16:40。

來回顧一下視頻中,浙江長虹律師事務所律師 方上校的法律意見吧。

案 例

我們在網絡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神醫”,能不斷在祖傳苗醫傳人、北大專家、養生保健專家、御醫世家傳人兼風溼病專家、祖傳老中醫、蒙醫第五代傳人等多重身份中變換,在許多的節目中出鏡。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從嚴審查包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廣告。明確“三品一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等內容,不得使用廣告代言人做推薦、證明,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佈“三品一械”廣告。代表著國家對於“神醫”廣告的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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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三品一械”廣告進行規範化整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根據廣告法,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佈廣告,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藥品、保健品廣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不得利用代言人作推薦或證明。醫療、藥品、保健食品廣告,應由相關部門先行審查,否則不得發佈。

2、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為什麼要對“三品一械”廣告進行整治?

很多經銷商、廣告平臺僅僅考慮自己的經濟收益,誇大宣傳、虛假宣傳,將一些普通保健品鼓吹成包治百病的神藥。冒充專家、學者、名醫進行欺騙式銷售,騙取受害人、消費者的錢財。“三品一械”廣告不僅僅關乎正常的市場秩序維護,而且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和身體、生命安全,其產品質量假不得,其廣告宣傳也假不得。而且,類似的許多“神醫廣告”已經涉及到詐騙罪的刑事責任,依法應當追究相應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3、應該如何從根源上減少、杜絕“神醫”廣告?

第一,加強監管。按照相關規定,對此類行為,監管部門可對廣告主、發佈者、經營者處以最高200萬元罰款,造成消費者損害的,行為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監管部門一定要擔當、作為,用足懲罰措施。

第二,媒體平臺加大審查力度,特別是電視臺等媒體平臺,避免這樣類似廣告的發佈。

第三,“神醫”廣告的目的在於最後的獲利。其實只要我們消費者擦亮眼睛、謹慎購買,不要被虛假的誇大宣傳誘導。這樣一來大家有了免疫力,“神醫”廣告騙不到錢自然會偃旗息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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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 馨 提 醒

虛假廣告不僅會導致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還會違反廣告法,可能還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控制虛假廣告的過程中,我們需要進一步明確廣告相關方的責任,從源頭端做好准入資質把控,形成多部門聯防共治的格局。

編輯:錚錚 審核:潘亮福 監製:呂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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